法規內容-桃園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 - 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殯葬管理條例施行前,經核准既存未規劃墓區及墓基之公墓,其每一墓基面積不得超過 ...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應行遷葬之墳墓,由遷葬申請機關檢附下列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桃園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90年07月02日 廢止日期: 民國105年10月03日
延伸文章資訊
- 1制定「臺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 - 臺南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 ...
第二條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臺南市政府民政局(以下簡稱民政局),管理機關為 ... 第十七條依殯葬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應行遷葬之墳墓,由工程主辦機關、 ...
- 2修正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 - 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
一)經管轄區內除生命禮儀所經管之公立殯葬設施以外公 立殯葬設施與土地之經營、管理及遷葬之公告、查估 與複核。 (二)經管轄區內公墓之埋葬、起掘許可 ...
- 3殯葬管理條例§39-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墳墓因情事變更致有妨礙軍事設施、公共衛生、都市發展或其他公共利益之虞,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屬實者, 應予遷葬。
- 4殯葬管理條例§41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 5第36條 - 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
墓主屆期未遷葬者,除有特殊情形提出申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 ... 有關函詢遷葬○○公墓先期綠化工程範圍內墳墓之遷葬適用殯葬管理條例疑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