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桃園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 - 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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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管理條例施行前,經核准既存未規劃墓區及墓基之公墓,其每一墓基面積不得超過 ...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應行遷葬之墳墓,由遷葬申請機關檢附下列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桃園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90年07月02日 廢止日期: 民國105年10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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