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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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之規定,化粧品不得檢出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綠膿桿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金黃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或白色念珠菌(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顯示選單按鈕 網站導覽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全民來join粉絲團 登入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登入 點擊顯示全站搜尋 想提議 來附議 眾開講 來監督 找首長 縣市專區 ::: 首頁 法令草案預告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修正草案 網站導覽 關於我們 最新消息 實施要點 歷史資料 隱私權政策 RSS訂閱 NGO/NPO通知服務 電子報訂閱 操作影片說明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衛生勞動 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修正草案 MINISTRYOFHEALTHANDWELFARENoticeisherebygiven,tocommenceaperiodofpubliccommentsforthedraftamendmentof"ListofMicroorganismsLimitsinCosmeticProducts" 發布於2021-03-02 截止於2021-05-03 討論(尚餘0天) 1留言 0 已關注 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3月2日衛授食字第1101600919號 主  旨:預告修正「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六條第三項。

三、修正「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草案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以製造日期為準)。

四、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285 (四)傳真:02-26532006 (五)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修正草案總說明 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Top 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0年9月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0年9月7日 衛授食字第1101606101號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自111年1月1日生效 MINISTRYOFHEALTHANDWELFARENoticeisherebygiven,fortheamendmentof"ListofMicroorganismsLimitsinCosmeticProducts"(amendmentshallbecomeeffectivefrom1st,January2022) 機關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1-09-07 綜整回應: 預告「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修正草案 本部回復意見: 留言內容 說明 基準上或白色念珠菌(Candidaalbicans)等。

請問是不得檢出白色念珠菌還是不得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或白色念珠菌二選一 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之規定,化粧品不得檢出大腸桿菌(Escherichiacoli)、綠膿桿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金黃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aureus)或白色念珠菌(Candidaalbicans),以上四項菌種皆不得檢出。

查看更多   討論區(1則) 這個主題暫停討論 人氣留言 留言時間:新到舊 留言時間:舊到新 訂閱 轉寄 下載 列印 查看更多留言 訂閱討論區 × 送出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修正草案 衛生福利部公告中華民國110年3月2日衛授食字第1101600919號主  旨:預告修正「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六條第三項。

三、修正「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草案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以製造日期為準)。

四、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三)電話:02-27878285(四)傳真:02-26532006(五)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部  長 陳時中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Top 投票或關注這項政策嗎? 如果想表達意見,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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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註冊會員? 什麼是「一次性驗證」? 沒收到簡訊驗證碼。

沒有手機號碼可以完成驗證流程。

如何修改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 想刪除會員帳號。

可以取消附議嗎? 如何找到自己曾經附議過的提案? 為什麼沒有反附議按鈕? 能不能降低附議門檻? 可以匿名留言嗎? 什麼是提點子、眾開講、來監督、找首長? 前往「常見問題」看更多 親愛的民眾您好: 為了瀏覽網站更安全方便,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至IE9.0(含)以上,或下載其他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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