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爭議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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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可直接向企業經營者申訴,或以電話、手機於上班時間(不含午休)直撥1950,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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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調解消費爭議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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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調解
消費爭議處理程序線上申訴消費案件統計涉及跨境消費爭議之處理機制及管道
消費爭議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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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9-11-12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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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可直接向企業經營者申訴,或以電話、手機於上班時間(不含午休)直撥1950,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諮詢。
另外,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已建置「線上申訴與調解」系統,您可上網提起消費申訴,或者也可以向民間的消費者保護團體,例如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或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申訴。
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如果沒有得到妥適處理,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消費者保護官提出第二次申訴;如仍未獲妥適處理,還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未獲妥適處理或未成立時,可向法院提起消費訴訟。
消費者提起消費訴訟,不以進行申訴及調解程序為必要,縱於申訴及調解程序進行中,也可提起消費訴訟。
消費者利用行政救濟程序,可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或行政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ey.gov.tw資訊服務項下之「消費者保護」,點選「申訴調解」,就可以進行線上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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