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構造之木質構造- 國家林產技術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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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質防火構造係至火災終了期間,支撐載重部分之木材會燃燒,但不能炭化,因此在 ... 柱或梁所使用的結構用集成材之中,以灰泥棒不連續的插入,或以阻燃處理之集成元, ... 專業技術資源/Professionaltechnicalresources 首頁 專業技術資源 木質材料的種類及特徵 防火構造之木質構造 頁面選單 林木收穫木質材料的種類及特徵木竹材的加工技術木工機械加工技術木竹製品木構造建築木材鑑別 防火構造之木質構造 製材合板/單板層積材粒片板纖維板集成材/CLT防腐、耐燃處理木塑材其他材料木材容許應力 日本依2000年所改正建築基準法,既使為木質構造,若能滿足防火性能時,亦能接受而得到防火構造之國土交通大臣認定。

賦予木質構造之防火性能的技術已開發出來。

  木質防火構造係至火災終了期間,支撐載重部分之木材會燃燒,但不能炭化,因此在傳統梁柱工法(軸組工法)或框組壁工法(2×4工法),所使用木材之部分是以強化石膏板、矽酸鈣板等之無機質材料進行被覆的混合型(mainblend),或在柱或梁所使用的結構用集成材之中,以灰泥棒不連續的插入,或以阻燃處理之集成元,或單板層積材(LVL),合板等被覆在結構用集成材,直交集成板表面,使在載重支撐部這邊,可使木材停止燃燒之燃燒停止型等。

  有關被覆、混合型,改變強化石膏板之厚度,不僅是1小時防火構造,甚至於2小時,3小時防火構造均已有取得大臣認定之案例。

另外,在燃燒停止型係以插入石膏板之防火集成材已取得2小時防火構造之大臣認定。

  上述木構造,因以無機質材料被覆,在外表看不到木材,被評價雖然是木構造,但又看不到木材,作為「木構造」有些許不足.而在木構造防火構材,於載重支撐構材外周配置以燃燒停止被覆層(內層:強化石膏板等無機質材料),而在最外層部分再膠合上木材「顯現」之構成的三層構造。

(圖1,照片1,圖2、圖3)         在最外層之木材部分係未施以阻燃藥劑處理之實木(素材),不管何種木材均能使用。

但是木材與無機質材料之極性不同,前者為極性,後者為非極性,因此膠合較為困難。

判定時,載重支撐構材之溫度會全部下降,或沒有赤熱發煙者、一併在木質系防火構造試驗,於從燃燒爐取出後,以目視確認,在表面殘留之被覆層(石膏板等)無剝離,在載重支撐構材無炭化痕跡。

  六、引用文獻 上川大輔(2007)木質耐火建築物相關的作法,日本木材工業62(2):595-601 安達広幸(2015)石こうボード內藏型木質耐火部林日本木材工業70(11):558-561 文章提供:王松永名譽教授   回前頁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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