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93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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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但詐欺係由第三人 ... 稱贈與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

列印時間:110/07/0706:54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民法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民法 EN 第93條 前條之撤銷,應於發見詐欺或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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