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法令宣導 -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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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臺南市非都市土地更正編定為建築用地之合法房屋建築認定基準日期為何? 「田」地目1~12等則於民國62年12月24日編為「農業用地」,故「田」地目 ...   網站導覽│ English│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政府資訊公開 字體: ::: :::便民服務線上申辦各項申辦須知其他 ::: 便民服務系統 回首頁>便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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