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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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流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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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罪刑確定後需到案受裁
民眾如酒後駕車,經檢測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警方除依法舉發外,並依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檢方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