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揮一刀不算殺人?刑法殺人罪與重傷害致死罪的區別|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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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傷害致死」而言,是因犯第278條「重傷害」罪致發生死亡結果之「加重結果犯」。
依《刑法》第17條之規定,以行為人能預見其結果之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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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華民國刑法§277 相關判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傷害人致死罪之成立,以死亡與傷害具有因果關係者為限。若被害人所受傷害,原不足引起死亡之結果,係因加害者以外之他人行為(包括被害人或第三人)而致 ...
- 2傷害致死罪與殺人罪的區別? - 玉鼎法律事務所
依照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者,成立殺人罪。 鎖龍持刀砍香吉世,香吉世因刀傷而傷重不治死亡。傷害致死罪與殺人罪在客觀上看起來似乎一模一樣,對於香吉 ...
- 3中華民國刑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 4過失致死罪-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過失致死罪(英語:Negligent Homicide)是一項刑事罪行,指在沒有殺人意圖或故意的情形下, ... 而典型的過失致死罪加重結果則為「傷害致死罪」,指因行為人故意傷害之行為導致被害人...
- 5「凌虐致死」-應論傷害致死?還是殺人? - 台灣法律網-律師 ...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傷害致死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