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569號解釋 -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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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二十一條規定,對於配偶不得提起自訴,係為防止配偶間因自訴​而對簿公堂,致影響夫妻和睦及家庭和諧,乃為維護人倫關係所為之合理限制, ... 跳到主要內容 Togglenavigation 網站LOGO ::: 前往首頁 搜尋 前往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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