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跨院選修可抵免通識,至多承認6學分」規定。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四、本案承辦人:通識中心通識課程組,TEL:07-5919043(分機8284) MAIL:[email protected]。
通識教育中心謹上106.06.08. 國立高雄大學通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長期重要公告
依本校「通識課程修習辦法」及「通識課程修習學分認定細則」,新增「跨院選修可抵免通識,至多承認6學分」規定。
本中心於106.06.08起修正發布本校「通識課程修習辦法」及「通識課程修習學分認定細則」,新增「跨院選修可抵免通識,至多承認6學分」規定。
一、本辦法/細則業於106年6月5日105學年度第4次教務會議新增「通識課程修習辦法」第六之一條及「通識課程修習學分認定細則」第五之一條通過在案,並於106年6月8日發布本中心網頁。
二、新增之條文內容為:「跨院選修係為學生至他院選修課程,並由學生所屬學系認定是否納入通識學分,所認定之課程非屬本辦法所指各向度,至多承認6學分。
」
惟仍須符合以下規定
(1)核心通識-各學系排除與該系專業最相近之1向度,餘下5個向度中自由選擇4個向度,每個向度至少各修習1門課程。
(2)博雅通識-人文、社會、自然3個向度中,各向度至少修習1門課程,最少修習6學分。
三、本辦法適用任一學年度入學之學生,檢附本辦法/細則如附件,或可逕自本中心網頁-修課規定處下載 /p/412-1030-176.php。
四、本案承辦人:通識中心通識課程組,TEL:07-5919043(分機8284)MAIL:[email protected]。
通識教育中心謹上106.06.08
國立高雄大學通識課程修習辦法106.06.08.pdf
國立高雄大學通識課程修習學分認定細則106.06.08.pdf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
延伸文章資訊
- 1課程資料查詢
- 2國立高雄大學通識教育課程修習辦法
第二條本校97 學年度起入學之大學部新生,需修習通識課程32 學分,課程項目分為「共. 同必修」8 學分、「核心通識」與「博雅通識」共24 學分。 98 學年度以前入學之大學部 ...
- 3國立高雄大學通識課程學分抵免審查辦法
- 4修課規定 - 高雄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修課規定. 最新發布日. 檔案下載. ▻ 國立高雄大學通識課程修習辦法 (請務必再詳閱下列通識課程修習學分認定細則) (通識學分規定與英文畢業門檻-圖示版). 107.12.10.
- 5常見問題 - 國立高雄大學教務處
但通識中心開設課程之學分抵免,以專業科目不得抵免通識學分為原則。 (三)將原校修習的課程,分別申請抵免高雄大學的: (1)就讀學系10年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