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 - 勞動力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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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發展組109-06-30109-10-08109-10-07(青年報名專區) 一、目的     於疫情期間,鼓勵暫時無法就業之青年參加職前訓練,精進及儲備未來所需職業技能,並引導青年投入5+2等政府推動之政策性產業。

二、實施期間     109年6月30日至110年6月30日。

三、適用對象     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失業青年。

(以課程開訓日計算)   四、適用課程 (一)本署與分署自辦、委辦或補助辦理之失業者職前訓練。

(二)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    ※上開規定課程,每月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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