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事件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許可準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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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之人,審判長得許可其為訴訟代理人: 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者。

二、現為中央或地方機關所屬人員,經該機關委任為訴訟代理人者。

三、現受僱於法人或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P 下載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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