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告:廢止「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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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日期:2019-06-26】發布單位:企劃及科技管理組 衛生福利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26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201834號 附件: 廢止「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            之認定基準」,並自即日生效。

部  長  陳 時 中 檔案下載 廢止「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衛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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