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保護執行概況 - 預告發布時間表-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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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關、單位: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統計處 ... 通報調查處理件數及人數:當季社會安全網未滿18歲兒少保護通報案件,經集中受理篩派案窗口分流至保護服務-兒少保護 ... 統計資料背景說明[回上一頁]   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社會保護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衛生福利部   資料項目名稱:兒童及少年保護執行概況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統計處  *編製單位:衛生福利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049-2332161#3802  *傳  真:049-235059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有無  *書 面   新聞稿:有無   報表,表名:兒童少年保護執行概況   書刊,刊名: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dep.mohw.gov.tw/DOS/cp-5337-62357-113.html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有無   光碟片:有無   其 他:無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凡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53、54、56、57、62、64、65條(101年以前為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0、32條)規定所執行之新增案件,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上半年以1至6月、下半年以7至12月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1.通報調查處理件數及人數:當季社會安全網未滿18歲兒少保護通報案件,經集中受理篩派案窗口分流至保護服務-兒少保護體系,完成調查報告之件數及人數。

2.保護安置:當季進行保護安置之案件,非累積數;三天以內者為「緊急安置」,三天以上為「繼續安置」,繼續安置以三個月為限;必要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延長之,每次得聲請延長三個月。

3.處遇服務:當季在案中之兒少保護個案接受各項服務。

  *統計單位:件、通、人、人次、件次、戶、案次。

  *統計分類:按行政區域與通報來源、個案人數、通報方式(94年以前為保護專線)、處遇服務(95年新增)、受虐兒童少年性別與年齡、兒童少年受虐類型、保護處理安置、受虐兒童少年本身特殊狀況、施虐者本身狀況、施虐者性別與身分、施虐者性別與教育程度、施虐者性別與年齡及受虐者父母國籍(95年新增)等分類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3個月  *資料變革:無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公布日期上載於衛生福利部統計處網頁https://dep.mohw.gov.tw/DOS/np-5078-113.html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行政院主計總處網頁上https://win.dgbas.gov.tw/dgbas03/bs7/calendar/calendar.asp?selorg=17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依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報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無七、其他事項  *備註:無。

  *列管狀態列管非列管[回上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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