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們,你離婚捨得丟下自己的孩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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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麼說,媽媽的角色是替代不了的,親生母親跟孩子之間的那種感情不僅僅是血濃於水,臍帶關係。

既然當初決定生下他,不能只是帶他來到世界,而不跟他一起好好看世界。

夫妻關係走到分開的地步是迫不得已,那就不能讓孩子替我們買單。

【文】小小月光 【圖】來自網絡 向原圖作者致謝

其實女人真的很難,為了孩子是可以丟下一切物質的,目前我還挺好的,可是看到這樣的標題,其實我挺感觸的。

如果夫妻兩人的確是過不下去了,那就好聚好散吧。

但是如果有一天我真的離婚了,我什麼都不要一定要孩子。

因為我是媽媽。

任何時候我都不會丟下自己的孩子。

當然,孩子不僅需要母親,也需要父親,所以我會儘量處理好他跟父親之間的關係。

儘量還是讓他不要有缺愛。

如果硬要狠心選一,孩子可以沒有爸爸,但絕對不能沒有媽媽。

之間的新聞報導,繼母打男孩事件讓我很痛心,也有很多繼父打人事件,我只能說這些親生父母太失職了,你不能為了自己的一時快樂,而忽視了孩子。

也許因為我現在做母親了,比較玻璃心吧,反正我是看不得那種兒童受害的新聞,我是女人,不知道男人的感受,只能從女人的角度對媽媽們說,離婚了請一定帶上你的天使,不管以後的生活如何,你都要好好照顧他,因為在家庭上虧欠了他們,不能在情感上在虧欠他們。

你陪他長大,他陪你到老。

離婚一定是過不下去了,不得已才選擇的路,既然這樣,那個被稱作爸爸的人或多或少有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應該也不一定會是個好爸爸。

孩子留給他,或者甩給爺爺奶奶,或者無異於一個孤兒。

當然,離婚對於女人來講很不容易,尤其帶著孩子離婚,要承擔的可能會更多。

所以,做出決定的時候要慎重,無論如何,孩子絕不該是維持婚姻的理由,當然,要考慮將對孩子的傷害減少到最低程度。

但如果在一起既傷害到你,對孩子的傷害又大過離婚,那一定要選擇離婚。

要客觀理性的對待這個問題。

第一,客觀衡量媽媽是否有能力給孩子比父親更好的物質生活。

父母離婚對孩子已經造成很大的心理傷害。

如果媽媽帶孩子,就要做好充分的物質、精神、心理準備。

物質是基礎。

我們不能讓孩子受傷的心靈在經受食不果腹的摧殘。

要充分保障孩子的衣食住行學,不讓孩子眼睜睜的看著你為五斗米折腰,那對他是致命的打擊。

第二,媽媽能否給孩子真正高質量的陪伴。

單親媽媽,要承擔家庭的經濟來源,要承擔所有的家務和孩子的吃喝拉撒,要陪伴孩子,時刻關注孩子身體和心理成長遇到的問題並及時解決。

單親媽媽能否從失敗的婚姻中迅速走出,並調整狀態,進入到只有自己和孩子的新生活中,對媽媽是一個考驗。

第三,媽媽是否有足夠的精力體力來應對孩子成長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

陪伴一個孩子成長,要給他提供安全的物質基礎,給予孩子高質量的陪伴,所有這一切都需要一個非常健康的身體來支撐。

離婚時捨不得放棄孩子的媽媽一定要考慮的你的身體、精力和體力是否跟得上單親媽媽生活狀態的需要。

如果你已經做好了各種準備,那麼就放心大膽的帶上你最心愛的孩子,和他一起生活、成長並應對不可知但充滿希望的未來吧。

願所有孩子,都能夠家庭健全,童年幸福!

願天下父母,能夠多份責任,感恩,包容,少些自私,自我,心狠。

(內容來源:網絡 如有涉權請及時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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