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四大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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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歸屬法則

保證孩子在健康的家庭環境中成長

這條看起來是不言而喻的,哪個家長不想給孩子創造健康環境?但實際上也不盡然,有些家長有此心卻不懂如何做。

比如說,過分溺愛嬌慣順從孩子,由著孩子瞎吃瞎玩,不鍛鍊不勞動,養成不健康的生活習慣。

孩子變得好逸惡勞或者過分沉湎於某些嗜好(如電子遊戲),罪魁禍首也多半是家長的慫恿。

家長之間有矛盾經常爭吵,也是很不正常不健康的環境。

如果家長打罵孩子,更屬於虐待,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極為不利。

破碎家庭、長期分離的家庭更讓孩子缺少歸屬感。

如果家庭變化不可避免,家長要用正面的健康的方式來安慰疏導孩子,而不可採取疏於管教或溺愛或過分嚴厲等極端措施,更不能因家庭破裂而遷怒於子女。

二、希望法則

永遠讓孩子看到希望

家長們都是對孩子寄予希望的,但是否永遠用正面鼓勵的話語讓孩子們看到希望,認為自己確實有希望呢?如果你是一 位家長,愛對孩子喊:「你怎麼這麼笨」,「這麼沒出息」,「你算是沒指望了」之類的話語,站到孩子的立場想一想,自己會看到希望嗎?

我們要善於去說好聽的話,尤其對孩子,根據他們做的情況,經常去找到孩子做的好的地方去誇獎,比如說:「乾的好(Good Job)」,「太棒了(Great)」,「你真是天才」之類。

這就是採用希望法則來正面激勵孩子。

有些家長會對孩子期待值頗高,卻不善於用希望法則,而愛找差距挑毛病,孩子得了95分,還非要追究為什麼丟了5分。

這種高標準嚴要求興許適得其反,會扼殺孩子的很多希望,使其灰心喪氣。

三、力量法則

永遠不要與孩子斗強

成人總是比孩子有力量,無論是拼體力還是鬥智能和經驗,不然多吃那麼些年的乾糧不是白吃了?因此大人與孩子較勁斗強本來就不平等,勝利了也不光彩。

當然,大人可以和孩子比賽一些他們擅長的具體項目,比如下棋等,但不要完全以輸贏為目的。

家長、老師以及與孩子關係密切的成年人,不可採用與孩子賭氣、硬比等方式去刺激孩子。

對心理感情處於不成熟階段的少兒來說,「激將法」是不合適的。

如果孩子與大人吵架賭氣,無論誰有理,大人都要主動與他們和解。

成年人還要勇於承認自己的錯誤,尤其對孩子,該道歉該認錯要及時進行。

如果家長知錯不改或不認,覺得在孩子面前認錯是丟臉,也會讓孩子學得固執己見。

四、管理法則

在孩子未成年前,管束是父母的責任;「子不教,父之過」在哪裡都通行。

未成年的孩子自我克制能力尚不成熟,因此父母必須負起責任來管束。

但這種管束應該是充滿親情、人性化、科學而理性的,而不可把孩子作為私有財產來任意修理擺布。

也不可採用簡單粗暴的命令式,毫不顧及和尊重孩子的想法和人格。

另一方面,未成年孩子把家長視為靠山,合理的管教關懷,會讓孩子們有安全感和被支持感,遇到問題危難會求助於家長。

如果家長平時對孩子的一切(學業、表現、愛好等)太聽之任之,好像是給孩子更多自由,但孩子卻會感覺家長對自己「不在乎」而產生疏遠。

要傾聽他們的聲音;平等地對待孩子,給他們發言權,傾聽他們的聲音,他們才會說出真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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