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帶著遍體鱗傷的孩子去尋找法律!安全意識才是最好的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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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爆出的幼兒園虐待兒童事件,讓很多寶爸寶媽恨的咬牙切齒,另外,層出不窮的幼兒園內兒童受到意外傷害的新聞也讓寶爸寶媽的神經深受刺激。
對於這類事件的討論,如果從法律層面展開,無非就是三點:1、幼兒園有沒有盡到教育、 管理職責,並且這類案件的舉證責任倒置,由園方證明自己盡到了相應義務,否則就要承擔賠償責任。
2、幼兒園以外的第三方造成傷害的,幼兒園負補充責任。
3、觸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當傷害發生,孩子的心靈和肉體都留下終身的難消的疤痕後,討論法律責任,對懵懂單純的孩子來說,又有什麼實質的意義呢。
不要帶著遍體鱗傷的孩子去尋找法律!安全意識才是最好的庇護!無論多么正規的幼兒園,無論多麼負責的老師,你的孩子對他們來說只是一份工作。
為人父母,一定要有主動的安全意識,隱患意識,甚至一點被迫害妄想症的傾向,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才能儘可能讓意外遠離自己的寶貝。
列舉一些有代表性的幼兒園傷害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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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本學期新購的設施,發現滑道和滑梯平台間出現斷裂,園方已在滑梯周圍上欄杆,並在旁邊和滑梯口出示「禁止攀玩」 的警示牌,通知各班教師不能讓幼兒玩滑梯。
張翼小朋友趁老師不注意,溜到活動場地旁邊的滑梯玩,不慎從未固定好的滑梯上摔下,並被傾倒的滑梯壓住, 造成傷殘。 -
陳華小朋友在實驗課上被一枚生鏽的鐵釘劃破了手,老師他貼上止血貼。
晚上回家後,家長現了傷口,詢問老師。
老師自以為一點小事,怕家長「小題大作」於是就輕描淡寫的說是鐵釘劃了一下,沒大事。
一周後,陳華小朋友破傷風發作至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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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幼兒園小班保育員將半桶開水放在老師辦公休息的小房間內。
幼兒張俊和黃小清嬉鬧追逐闖進老師辦公室, 黃小清不慎跌進開水桶中, 導致身體嚴重燙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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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嘉一男童的父親,因在接送男童下課時,與陌生人交談,透露了諸多個人及家庭信息,幾天後,孩子被人販子接走。
慘痛的例子讓人警醒,寶爸寶媽到底該如何提高主動安全意識,加強安全教育?
1、選擇幼兒園時,一定要對園內設施的安全性高度重視。
平時多留心觀察,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園方投訴。
2、發現孩子身上出現傷痕,除了向老師詢問外,一定要通過其他小朋友的父母,向孩子的同學再次印證,童言無忌,多一個心眼,孩子多一份保障。
3、一定要向孩子灌輸灌輸再灌輸有關電、火、熱水的可怕之處。
尤其是熱水,因為家庭各異,孩子對儲存熱水的器皿認知不全,家長一定要了解幼兒園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向孩子進行安全教育。
4、管住自己的嘴和朋友圈,不要泄露自己和孩子的任何信息,尤其是孩子的特殊愛好。
孩子不愛上幼兒園,究竟是誰「絆」了寶寶的腳?
現在,有的寶寶已經已經陸續開始送到幼兒園了。但是,有家長反應,把孩子送幼兒園真是太難了,每次不是哄騙就是許諾。其實,正是這種行為,反而成了羈絆住了孩子快樂入園的腳步。那麼,家長應該怎麼做呢?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