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總讓你情緒失控?那是因為你沒有領悟到這四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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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上個月,我約閨蜜一起去商場逛街,想給孩子們買些新年的衣服。

閨蜜為了方便試穿就把只有五六歲的女兒帶著一起。

小傢伙開始還算聽話,乖乖的牽著媽媽的手跟著,看到好看的衣服讓她試也很配合。

可是漸漸地,小傢伙狀態有了變化,開始有些不開心,嘟囔著想回家。

以為她累了,便帶著她去肯德基休息,吃了個甜筒,小傢伙情緒明顯好了很多。

閨蜜見女兒休息的差不多了就張羅著繼續逛。

小傢伙就立刻表示不願意,見拗不過媽媽便開始哭鬧,就是不願意再逛下去。

閨蜜久勸久哄都不見效果就有些不耐煩了,開始「教訓」女兒:「是給你買漂亮衣服,你還左右不願意」?「平時你和小朋友玩幾個小時都不見你喊累,這才逛了多會你就要回家」……

可是小傢伙明顯並不吃這一套,只是不停的哭。

見此情形,我一邊蹲下來給小傢伙擦眼淚,一邊讓閨蜜也蹲下來。

待她也蹲下來,我問她:「看看你周圍,你看到了什麼?」她環顧一下後不假思索的回答我:「人啊」。

「那你看得到大部分人的臉嗎?」。

她愣了一下,又看了看:「平視只能看到腿,仰頭才能看到臉。

說完她恍然大悟,主動將女兒抱起來走,孩子情緒和心情得到了有效的安撫又恢復了笑容。

很多時候,身為家長的我們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認為自己對孩子已經很寬容了,為什麼孩子還是那麼任性。

殊不知,正是你的高高在上,造成了你和孩子之間的心理隔閡。

二、

心理學上有一個概念,叫做「心理事實」,所謂心理事實,和客觀事實是相對的。

我們從小都被教導要「實事求是」,尊重事實。

但所謂的事實,其實並不那麼「單純」,它包括客觀事實和心理事實。

舉個例子:我們發微信給對方,但對方遲遲沒回——這是客觀事實。

「可能是我哪裡做得不好,他不喜歡我了,不願意和我做朋友了」——有人就會產生這樣的心理事實。

「估計他正在忙,暫時顧不上回復我」——這又是一種心理事實。

再舉個例子:在街上看到年輕女人開豪車。

在一些人眼裡:這個女人不是富二代就是被包養的。

在另一些人眼裡:這個女人一定很能幹,好想知道她是怎麼做到的。

同一個客觀事實,在不同人的眼中,就會呈現出不同的心理事實。

就像我們常說的:有一千個讀者,就會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但在生活中,很多人忽略了這一點。

他們覺得,事實只有一個,自己看到的就是真正的事實,別人眼中的事實應該和自己看到的是一樣的。

甚至,我們都沒有意識到,還有心理事實這回事:

我是這麼想的,別人也應該這麼想——因為事情本來就是這樣的嘛!

你不這麼想,那就是你錯了!我才是正確的——因為我的看法代表了事實!

可以說,我們的痛苦、憤怒、糾纏、委屈,我們和他人的矛盾衝突,絕大多數來源於此——把自己的心理事實等同於客觀事實。

而沒有意識到,同一件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心理事實。

文章開頭的故事裡,閨蜜的心理事實是:新衣服還沒有買好,應該繼續逛啊!才走了這麼一會兒,怎麼可能會累呢?媽媽覺得,這麼淺顯的事實,這還用說嗎?女兒怎麼可能不明白呢?

可孩子的心理事實卻是:我個子矮,在商場裡只能看見人們的腳,一點都不好玩,我不想再走了,我要回家。

你瞧,媽媽和孩子眼中的事實相差了十萬八千里,難怪孩子會感到委屈、憤怒,媽媽會情緒崩潰呢!雙方都認為:你明明知道該怎麼做(因為我就是這麼想的),你怎麼就不做呢?

三、

還記得我們小時候都聽過的一句話嗎?

我們到媽媽那裡尋求安慰:「媽媽,我腰疼。

媽媽一句話就把我們打發了:「小孩子哪有腰啊!」可是,我們就是感覺到腰疼啊,對我們來說,這就是真真切切的「事實」。

對媽媽們來說,小孩子有什麼腰,當然也不會腰疼,這是她們認為的「事實」。

兩軍對壘,自然是小孩子的「事實」敗下陣來,我們閉上嘴,封閉住自己的感受,也壓抑住自己的委屈。

這樣的事,在我們和孩子相處中實在太多太多了。

因為認定我的心理事實=客觀事實,是正確且唯一的事實,所以,我們總是按照自己的意志去要求孩子。

孩子做不到,那就認定是孩子出了問題。

比如磨蹭,

大人已經火急火燎的了,孩子卻磨磨蹭蹭,不慌不忙。

快點快點,我都這麼著急了,你還磨磨蹭蹭的,故意和我作對 /一點都不體諒我——這是大人的心理事實。

大人幹嘛總是那麼著急,我還想再玩一會兒 /時間?我沒概念——這是孩子的心理事實。

怎麼處理兩個不兼容的心理事實?

——吼

比如寫作業

寫作業就應該認真專注,最好全部做對,最好主動要求多做些練習題——大人的心理事實。

我不會寫/寫錯一點媽媽就要吼我,寫作業讓我感到恐懼,我想玩會兒橡皮,想點好玩的事——這是孩子的心理事實。

怎麼讓孩子表現得符合我們的心理事實?——盯,吼,還有打。

不僅如此,更重要的是,不同的心理事實會導致我們做出不同的回應,而不同的回應真的會讓我們得到和心理事實相配的結果——這就是吸引力法則。

四、

這幾年,總是有孩子跳樓自殺的新聞。

悲劇發生後,父母失聲痛哭,追悔莫及。

他們覺得:自己是愛孩子的啊,對孩子嚴格是為了孩子好啊,孩子怎麼就不明白呢?

但是,在孩子那裡,他感受到的卻是:動輒被打罵、被羞辱。

孩子的心理事實是:爸爸媽媽不愛我,我一無是處,給他們丟臉了,他們後悔生了我這個孩子。

我是沒有價值的,不如去死……

如果這些父母能早點意識到孩子的想法,也許會避免很多悲劇的發生。

那麼,我們該怎樣做呢?

1、不要隨意給孩子「下定義」

很多家長都喜歡給孩子下定義:熊孩子、惹事精、搗蛋鬼……

然而家長不知道的是,你下定義就是在批判孩子,就是在以家長的位置和高度俯視孩子。

你隨意對孩子的行為下定義,孩子只能默默承受,

這件事的本身就缺乏了換位思考的精神,是不平等的。

所以父母要杜絕自己的這種習慣,不隨意給孩子下定義。

2. 通過學習,了解孩子

每個人都是依據他所認為的事實發出行為的。

你認為大家都愛你,你自然會回饋善意。

你認為大家都討厭你,你自然會進行防禦和攻擊。

孩子也一樣。

所以,當孩子的行為讓你感到抓狂、崩潰的時候,冷靜一下,問問自己這幾個問題:

孩子的行為背後,表達了他怎樣的心理事實?

他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心理事實?

他的心理事實和我的心理事實有什麼不同?

我該怎樣做,才能讓我們雙方的心理事實更加趨於客觀、更加一致?

當你想清楚了這幾個問題,解決方法也許就呼之欲出了。

當然,能想清楚這些問題,靠的還是學習,不斷反省,提升認知。

3. 儘量做到這八個字:覺察,表達,聆聽,溝通

覺察自己和孩子的心理事實,表達自己的感受,聆聽孩子的感受,溝通彼此的感受,使我們對問題的看法更全面、更真實。

在事實層面,人與人的看法和行為可能相差甚遠,每個人認定的事實都不同,但在感受層面,我們每個人都是相通的,它是我們彼此理解的紐帶。

我們很少覺察自己的內心,不太習慣於表達感受,也不擅長聆聽對方行為背後的聲音,即使已經身為父母——在這一點上,孩子是我們的天使,他在提醒我們,需要補上這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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