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沒有責任心,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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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歲,通常被人們稱為「潮濕的水泥」期,這是孩子性格塑造最重要的階段,孩子 85%-90%的性格、理想和生活方式都是在這段時間形成的。
俗話說 3 歲看大,7
歲看老。
人的很多性情在很小時候,就初見倪端了。
每一個年輕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為一個快樂、自信、受社會承認受大家歡迎的人。
只不過這些特質不會只是因為父母的「希望」,就會出現,更多情況下,是需要家長關注和進行培養的。
「愛人在家裡帶孩子,每次兒子摔倒或者撞在家具上,開始號啕大哭時,愛人總用腳跺地或用手拍打家具,一邊跺一邊打還一邊說:「打死你,打死你,再叫你欺負我們小寶寶」。
兒子看著媽媽表演,慢慢就不哭了。
(父親:)剛開始我覺得好玩,但逐漸發現兒子每次摔倒,都要經過一番相同的表演才能止住哭聲,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從上邊的小事使我聯想起社會上很多成年人,他們在工作生活和學習過程中一遇到困難就怨天憂人。
有的埋怨領導和同事不幫助,有的埋怨父母沒本事,給自己安排的工作不好,留下的財產少,就是不找自己的原因或不去努力的工作。
對以上兩種現象如果仔細地進行研究,就會發現他們二者之間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必然的聯繫,正是由於前者才引發了後者。
正是由於家長在日常生活中,在一些小事上對孩子不能正確的加以引導。
事情做錯了,本來是孩子的責任,但家長出於對孩子的溺愛,認為孩子小不懂事,往往把責任攬到自己的身上,或嫁禍到其他人或物上。
更有甚者,有些長輩當孩子做錯事時,不但不及時指出孩子的錯誤,教育孩子及時的改正,反而認為孩子小智力發達,為之而感到高興。
久而久之,就使孩子對事物沒有正確的認識。
而形成一種思維;即遇到問題、困難不是想解決的方法,而是怨天憂人,想法推卸責任。
致使在以後的工作和學習過程中沒有建樹,有的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我們都知道小孩子的思維遠不能用理性來思考事情的對錯。
這個時候的孩子內心統一,沒有自我矛盾,心靈透過眼睛顯得清澈透亮。
其實當母親煞有介事的做這種角色扮演時,孩子知道自己有些地方被父母喜歡,有些地方被父母討厭的時候,自己的內心也分離成兩個部
分。
同時也認為此時只有自己的大哭才能得到母親的「愛」與關注,無論是自己撞了桌子,還是自己被摔倒,從母親的言談中得到自己都沒有任何責任的信息,久而久之會讓孩子在思維中變得學會推卸責任,尚若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有一丁點的過失或犯一點小錯,是否會主動承認錯誤,承擔責任,我想這個孩子是不會的,當孩子被迫承認自己錯了,或有缺點需要改正的時候,內心會產生一種類似分裂般的痛苦。
因為母親的言語不斷強化孩子沒有過錯,沒有責任,而一切責任都是桌子和哪些物體的問題,這種行為會使這個兒子在做錯了事情或
者違反了班級公約的時候說:「是他讓我做的,是他先動手打我,是媽媽沒有幫我準備鉛筆……」遇到問題或事情發生時總愛推卸責任,不能客觀的評價自己,為自己的錯誤找藉口,當孩子在思維中學會了逃避責任、那麼在行為上就會推卸責任,就會用謊言來開脫自己。
兒童容易為推卸責任、逃避批評懲罰而說謊,兒童既然能夠在這種有壓力的環境下說謊,那麼同樣可以通過自我心理調節,思維中設想減少外界環境的壓力,這實質是減少了自己說謊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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