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欺負是一種很糟糕的體驗,願每個孩子都能被溫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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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發的關於幼兒欺凌的文章,看到了大家的回覆,收藏和轉發。
我決定再來寫一寫。
上次分享的方法論其實不是一勞永逸,也不是絕對的好用的,關於孩子之間的欺凌事件我們也許要看到更多問題。
被欺負是一種很糟糕的體驗。
為什麼這麼說呢?是的,我小時候也被欺負過,小學時候。
至今也會想起來,感覺是一個過不去的梗。
小時候的傷害需要孩子一生去帶著傷疤前行,也許傷疤不在了,但是那不好的感覺卻揮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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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請表達對孩子的愛
在我們小時候,來自父母的管教更多是學習,學習上的要求算是最集中表達關愛的事情。
對孩子的愛我們的父母更多是不善於去表達的。
但是這並不夠,成績也不是對孩子最重要的。
孩子需要感受到被愛,如果你的孩子現在遭受著被欺負,爸媽一定要去愛他,如果父母都放棄了孩子,那麼對於孩子來說無疑是深淵。
孩子膽小內向是性格所致,面對朋友間的社交可能會不善於,但是這並不是孩子的缺點,只是他與生俱來的,父母需要做的是鼓勵孩子,跟孩子一起來面對衝突和困難,跟孩子站在一起對於孩子來說就是莫大的鼓勵。
不要把孩子推出去,在外面沒有任何人比父母更值得依靠。
父母要做孩子力量的源泉。
不要在外人面前說自己的孩子性格內向,膽小,怕事,孩子聽到了也會這樣認為自己,長久下來孩子對自己的認同會越來越低,越來越沒有自信,認為自己真的就是一無是處。
更不能在外人面前批評孩子,因為孩子膽小,跟孩子發脾氣,這些都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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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孩子都需要父母長長長久久的愛
安全感對於孩子來說非常重要,尤其是性格內向敏感的孩子。
0~3歲時安全感建立的奠基時期,整個6歲前都至關重要。
在這之前好好對待孩子,給孩子足夠的關注和愛。
華東師範大心理學教授陳默,長期從事臨床一線孩子的心理治療工作,關於孩子的長期教育,總結起來有這麼幾個原則:
0到3歲,每時每刻關注他
這個階段是安全感確立的關鍵期,如果這個時期沒有得到滿足,一生都會有缺憾。
這個時期媽媽比較重要,如果媽媽是上班族,那麼下班一定馬上回家,高跟皮鞋就不要穿了,應酬也別出去了,媽媽就算蓬頭垢面都無所謂。
因為孩子0到3歲的時候,你要每時每刻陪伴他,就算每天對他講100遍我愛你,他也不會嫌多。
3到6歲,誠心誠意陪伴他
做到誠心誠意很重要。
這個時候爸爸很關鍵,他可以做孩子的玩伴。
因為3到6歲時,孩子的探索慾望開始形成,如果有父親這個老山羊在,孩子就不會怕了,他的探索慾望就會得到加強。
反之,他就會膽怯懦弱退縮,他的探索慾望就會受到抑制。
6到12歲,真真切切喜歡他
6到12歲的兒童期,要讓孩子感覺到家長是真的喜歡他。
因為兒童進了學校以後,老師對不同的孩子會有不同的評價,經常可能會在學校里受到一些負面的打擊,或者覺得不如別人。
這時候就需要從家長眼裡看到,你們不會討厭他,不會不愛他,給他一個可靠的保證。
12歲以後,實實在在相信他
對於青春期的孩子,你要一遍一遍地相信他。
如果你不相信他,那麼他的行為會是很糟糕的,他永遠也長不大。
你只能相信他。
一開始從相信他10%,再到25%,再到相信50%,最後完全相信他,那樣才能像個人。
一次次的相信到最後才會得到一個完全懂得自控的孩子。
對於孩子來說父母的真心對待,會讓孩子走的更遠,問題出現時,父母應該反思自己的教養方式,孩子的問題多半來自家庭,父母更要承擔的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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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欺負別人的孩子同樣需要被愛
正面管教理念認為不良行為是缺乏知識(或意識)的行為、缺乏有效技能的行為,以及發展適宜性行為、因失望而產生的行為。
對於孩子出現不良行為。
首先,家長要意識到這也與我們有關,我們有責任幫他們改變不良行為。
要更多的去了解孩子的行為。
「一個良好的開端,就是走進孩子的內心世界。
對孩子因失望而做出的行為有更多的了解。
」
魯道夫·德雷克斯歸納出四個錯誤觀念和錯誤行為目的。
1.尋求過度關注——錯誤觀念:只有在得到你的關注時,我才有歸屬感。
2.尋求權利——錯誤觀念。
只有當我說了算或至少不能由你對我發號施令時,我才有歸屬感。3.報復——錯誤觀念:我得不到歸屬,但我至少能讓你同樣受到傷害。
4.自暴自棄——錯誤觀念:不可能有所歸屬。
我放棄。
有關欺凌事件,孩子可能是出於一種報復的錯誤觀念。
如果孩子欺負別人也是一種報復的錯誤目的表現。
被欺負的孩子長久遭受欺凌,可能會產生自暴自棄的錯誤觀念。
這都需要父母更多關注。
尤其是欺負別人的孩子,他們的表現其實是一種錯誤目的,孩子本身並沒有壞心或者他的行為本身也不應該被厭惡,老師和家長應該看到孩子行為背後的動機。
可以參照正面管教錯誤目的表來給孩子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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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打人因為他受到了傷害
有這樣一個例子,一個班級里有個小朋友習慣用拳頭來解決問題。
經常跟班級同伴發生衝突,一言不合便打過去。
後來老師跟家長溝通了解得知,孩子父親奉行一個原則(說謊,不尊敬長輩,不好好學習),只要孩子觸及到就挨打而且說經常挨打。
在這裡且不討論這個原則的問題,我們來看孩子學到了什麼?與人交往靠打,導致這個孩子只有兩三個朋友,而且也是經常打他的朋友。
孩子的欺凌行為跟父母的教養方式是有關係的,教孩子正面的解決衝突的方法,學習社交方法與技能。
父母需要看到欺負人的孩子行為背後的動機與原因,及時矯正是才對孩子負責。
同時,父母也要注意——「孩子會尋求報復(這使他們有一種控制)感來掩蓋受到傷害的感覺(使他們覺得軟弱無力)。
」
不能跟孩子對著幹。
不能以暴制暴。保持友善的態度,等待孩子冷靜下來。
猜測原因,表達同情。
坦誠地告訴孩子你的感受:我對於……覺得 ……。
因為……,我希望…… 。反射式傾聽:將你聽到的反射回去,以走進孩子的內心世界:「看來你很傷心」。
也可以包括啟發式提問:你能多告訴我一些嗎?後來發生了什麼?這件事帶給你的感受是什麼?關鍵是你要理解孩子的觀點,而不是要告訴孩子你的觀點。讓孩子一對一的討論問題的解決辦法。
表達你的關切,鼓勵孩子。
給孩子高質量的陪伴。
用語言表達你的愛和關懷。
作為父母必須要在思維和行為上不斷反思,從改變自己開始。
孩子的不良行為很多時候是父母的教養造成的,所以癥結在於你自己怎麼做,而不是孩子怎麼做。
轉變我們的思維方式,從孩子發展的長遠全局來看,我們要更多關注於問題解決。
與孩子聯結,給孩子愛,形成穩定的安全感,尤其是小孩子。
真心的陪伴,認真去看見你的孩子,要用眼睛,用耳朵,用心去與孩子建立情感聯結。
放下手機,放下工作,放下心裡的旁騖,在與孩子相處的時間裡真切去感受另一個生命的振頻,對孩子的愛才會真實流露。
在與孩子真真切切在一個時空時,你會發現,原來他們所有的「壞行為」慢慢消失了,孩子的所謂「壞行為」其實也是在追求一種需求的被滿足,得到了滿足的孩子心理上便有了安全感,得到的是精神慰藉。
看見你的孩子,也便看見了真實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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