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 | 懲罰孩子四要四不要,你分清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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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教近二十年來,常有家長在我面前反映:「孩子在家真不聽話,罵不行,打也不行,有時氣頭上把他關在屋裡,可事後還是煩人,真沒辦法!」我認為,這一問題的關鍵在於:家長對孩子的懲罰缺乏一個正確的認識。
懲罰是進行教育的最複雜、最困難的方法。
它的目就是幫助孩子認清自己所犯的錯誤並糾正錯誤,在大人和同齡孩子面前產生並加強自己行為的良知和責任感。
當然我們談到的懲罰不是體罰,
需要大人特別注意分寸和非常的細心。
那麼,怎樣對孩子進行處罰呢?
1、改變對孩子的態度。
平日對孩子的熱情態度改變為比較冷淡的態度,暫停和孩子的交談,保持沉默,這樣會給孩子很深的印象。
2、暫時禁止所喜愛的工作。
例如:教師不讓有過錯的孩子擔值日生;家長可以取消「去動物園,去遊樂院以及走親訪友」等諾言,並向孩子說明原因,讓他了解對他處罰的公正性。
3、使用討論的方法。
建議家長和其他家庭成員討論孩子的過錯。
採用這種方法不僅要讓孩子消除恐懼感,還要讓孩子知道大人只是出於一片善意,並讓他知道今後不再發生類似現象。
4、採取「自食其果」的方法。
「自食其果」的教育方法,就是讓孩子自己消除行為中產生的壞影響。
你亂丟東西,就要自己收拾;洒水,就要自己擦乾。
這種方法能使孩子以後認真對待自己的行為,否則自己不得不為自己的壞行為付出代價。
家長在對孩子進行處罰時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1、不要以勞動處罰有過錯的孩子。
2、不要經常處罰及對孩子大聲叫喊。
經常對孩子叫喊和訓斥,能使孩子養成執拗脾氣。
膽小、安靜的孩子好似「受盡折磨」一樣;易激動的孩子則加強他的「反抗性」,不是裝聾作啞,就是大哭大鬧。
3、不要使用物質刺激的手段。
如果孩子不聽從大人的吩咐,大人反而為他買玩具和好吃的東西,那麼,他可能更加任性,並以討價還價,得寸進尺的手段來滿足自己的願望。
4、處罰應建立在尊重孩子人格的基礎上,嚴禁體罰。
在選擇每一種處罰方法時,都建立在尊重孩子人格的基礎上,喚起孩子的良知,啟發他的自覺性。
懲事而不懲人雖然懲罰有許多負面作用,但實際上在教育子女的過程中是不可避免的。
比如當孩子缺乏自制力、認識能力時,要解除其不良行為只有用懲罰。
同時要使孩子發展成為一個完整的個體,一個具有七情六慾的正常人,就應該體驗各種情感。
如果不體驗被懲罰的悲哀,也就不可能體驗到獎賞的快樂。
關鍵是要罰得得當。
懲事不懲人
首先建立在尊重孩子人格的基礎之上。
要從尊重愛護出發,不可簡單斥責、數落、挖苦,不可任意傷害他們的自尊心。
懲罰的目的是消除孩子的不良行為,不是父母「出氣」、泄憤的途徑。
說過頭話,做過頭事就傷害孩子的身體和心靈。
其次,要先分析需要懲罰的具體的事。
這種分析一定要結合孩子所處外部環境的作用和心理內部因素的影響作整體考慮,掌握孩子不良行為的情節、性質和後果的嚴重程度。
如故意造成的錯誤與無意中犯的錯就不能一樣對待。
同時應讓孩子明白,您不喜歡的是他的某一行為,而不是他本人,懲罰應建立在對孩子的愛和理解、接納的基礎上,不能讓孩子產生父母不愛自己的感覺。
家長應就事論事,不能將對孩子的某一行為的不滿遷移到其他行為上。
有許多父母因孩子犯了某一錯誤,就揀起「陳芝麻、爛穀子」的往事,將孩子數落得一無是處,這不僅會引起孩子的反感,也會使孩子覺得自己再無做好人的機會,從而喪失自尊心、自信心。
最後,應設法減輕孩子因受罰而產生的消極對抗情緒,以彌補懲罰的負作用。
一是不算陳年老帳;二是公正合理,避免過度的懲罰;三是要講究方式、方法,避免單純懲罰。
要注意時間、地點、場合;四是懲罰過後要關心孩子的情感;也可以直接告訴孩子自己懲罰他(她)時那種難過的體驗,但這必須在事後去做,懲罰中這樣做會使孩子覺得父母虛情假意。
五是適當運用「自然後果的懲罰」。
此外,不要在孩子違禁行為發生較長時間後再施懲罰;避免懲罰實施的不連貫性;做家務、勞動不能作為懲罰的手段等也仍然是您值得注意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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