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不要告狀,除非是大事》,孩子間的事,就讓孩子自己解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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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最討人厭的小夥伴是誰?
記不記得小時候,你最討厭的同學是誰?
十有八九是那個TA吧——
「最討厭那個誰誰誰,整天跟老師告狀!事情不管大小,整天跟老師這個同學不好那個同學又做了什麼,實在太討厭啦!」
誰都不喜歡愛告狀的小夥伴啊!
你的孩子會告狀嗎?
不知什麼時候開始,家裡學會跑跳嬉笑的孩子,也還學會了告狀:兄弟姐妹間告狀,小夥伴們間告狀,同學間告狀……
當孩子們向你告狀時,你是怎麼處理的呢?
幫TA出頭?讓TA算了?
02、不要告狀,除非是大事!
今天的故事裡有19個愛告狀的小豬。
不論大事小事,個個愛告狀。
老師麥太太跟他們說:不要告狀,除非是大事!
她是這樣做的:
第一步,必須先傾聽孩子們的訴說,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第二步,從孩子的角度理解他的感受;
第三步,鼓勵孩子自己去解決和同伴的糾紛,適當的時候去和孩子一起面對處理。
03、什麼是大事?什麼是小事?
要解決告狀的問題,要先教會孩子:什麼時候需要大人幫忙,什麼時候可以自己解決。
「比如有人受傷或處境危險,有人傷害你,或者傷害小動物,或者破壞一些屬於大家的公共設施。
」——涉及安全問題時,應該馬上告訴大人。
而對於小事,鼓勵孩子自己解決:例如小朋友拿了你的東西,違反了你的遊戲規則,讓你不高興的時候。
這時你可以建議孩子這樣做:
深呼吸,提醒自己在訴大人前自己先試試解決;
直接跟對方提出自己的要求,例如:我想拿回我的筆;
告訴對方,你當下的感受。
類似「我很想玩這個」、「我覺得很難受」這些;
找一個替代的方法,例如換一個顏色的筆,或者先玩別的玩具;
對於那些製造麻煩的人,你可以離開TA。
對於解決不了或者關係重大的事必須要「告狀」。
但是也要讓孩子明白,告狀不僅僅是向大人訴苦、抱怨,而應該是針對具體困惑向大人尋求幫助。
最後,讓我們了解一下,孩子為什麼要告狀:
為了引起注意,追求自我表現;
讓別人停止做困擾他人或大家的事情;
別人欺負後,想尋求大人的保護;
希望成年人對他的是非判斷作出肯定;
做錯了事想逃避責任,免受批評和懲罰;
嫉妒他人,企圖利於告狀來貶低別人,抬高自己。
想要培養孩子解決問題的能力,還是需要爸爸媽媽們細心陪伴觀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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