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女兒輕鬆」的背後,是重男輕女的思想在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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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常能在社交媒體上看到諸如《生女兒比兒子好的幾條理由》這種文章,也總能在生活里聽到別人感慨「生女兒就是省心」這種論調,持這種觀點的人往往認為「重男輕女」這頂大帽子不會扣到自己頭上,甚至會對重男輕女者嗤之以鼻,但是事實真是這樣嗎?

在「生女兒比生兒子好」這句話的背後他們到底是怎麼想的呢?他們究竟是真的喜歡女兒還是一個潛意識裡的重男輕女者呢?

不可否認,有非常多的家長喜歡女兒是因為女兒相比較兒子會更加貼心,而與父母的感情也更加親密,「女兒是父母的小棉襖」這句話一點也不為過,在上海、重慶等地區生女兒似乎兒子更讓人感到高興。

但是對於另外一些認為「生女兒比兒子好」的家長來說,他們這種意識背後是對於生女兒不用買房這個觀點的認同,而這一部分似乎占了更大的比例。

在中國社會,生兒子的家長往往很早就開始考慮為兒子購置一套房產,即使是家庭非常拮据,他們也會省吃儉用為兒子買房。

而生女兒的家庭即使經濟比較寬裕也很少會想到為女兒買房。

因此而催生出的「丈母娘效應」讓很多經濟條件並不那麼好的父母更希望有一個女兒而非兒子。

這種性別偏好在經濟越發達的地區似乎更加流行,因為一間動輒就三四百萬的房子讓年輕人想要依靠自己能力買房成為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父母自然成為孩子買房的主力軍,這時候,生女兒就成了擺脫買房命運的法寶。

同時,浸淫在這樣一個社會大環境中,很多女性也理所當然的將「男性買房」當做婚姻的前提。

殊不知,在這種邏輯之下,受害的不僅僅是男性,同樣也有女性。

中國2015年新修訂的《婚姻法》中明確規定了婚前購買的房產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並不給予分配,對於男性家庭而言,這一規定保障了他們的財產權利,而對於很多沒有房產的女性而言,離婚的代價遠比男性要大,她們很可能為此忍受一段艱難的婚姻而不願放手離開。

誠然,新婚姻法將會促進更多育有女兒的家庭在女兒想買房時幫助她,但是法律先行規定意義上的「男女平等」卻與人們對於「男性買房,女性不買房」的觀念相脫節了,對於女性同樣應當擁有自己房產這一觀點大多數家長並不苟同。

二十世紀英國著名的意識流作家維吉尼亞·伍爾夫曾經在一篇文章《一間自己的房間》中寫道「女人如果想要寫小說,必須有一筆錢和一間自己的房間」。

一間房間對於一個想要獨立的女性而言是必不可缺少的條件,以前是這樣,現在也是這樣,不論任何國家的女性也都應當和男性一樣擁有自己獨立空間和財產的權利。

性別的不同,並不意味著男性一定要強大,而女性必定要柔弱,也不意味著男性要承擔更多的責任,而女性則可以依附於男性。

與之相對應的,社會上這種傳統思想對於男性的期待也已經給予了男性以及他的家庭太多的壓力。

婚前必須買房這種想法壓垮了男性,而婚後不必買房這種想法則壓倒了女性。

我們理想中所期待的世界,男性和女性每個人都有可以軟弱的權利,讓未來的男孩不會因買房子而苦惱,未來的女孩也不會因不必買房而慶幸。

我們倡導「男女平等」是因為男女同樣都作為「人」而存在,都必須為自己的人生努力,而不是像很多人認為的「女兒要富養,兒子要窮養」,因為女兒似乎天生就不用承擔太多責任一樣。

但是扭轉社會風氣何其難,解決男孩女孩共同問題的鑰匙在哪裡呢?私以為還是要從家庭教育開始,社會中對於女性的期望值往往低於對於男性,而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父母對於女兒也往往更為寬容,人們告訴男孩什麼叫做責任感,卻給女孩洋娃娃讓她給娃娃換衣服。

只有告訴女孩自己也要靠自己的雙手努力,不能指望單純依靠別人,懂得承擔社會家庭責任她才能成為一個真正的「人」,而不是一個單純意義上的「女性」。

當女性能夠從城堡中走出來,在社會中承擔更多責任,而非因為自己是女性而輕言「我不行」的時候,男性肩膀上的壓力也會相應減少,真正的「男女平等」到那時才有可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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