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繼承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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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親人過世後的拋棄繼承(債務)如何辦理、查詢 - 冬瓜行旅
若不想繼承親人過世後的遺產(債務),就須透過辦理拋棄繼承以放棄繼承權。 ... 親人過世後,繼承人均可以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 ... 假如聲請期限過了會怎麼樣?
- 2拋棄繼承應注意事項
拋棄繼承(民法第1174條至第1176條之1), 指繼承人在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内以書面向法院表示不要繼承過世被繼承人生前所遺留下來的「全部財產及債務」,並以書面通知 ...
- 3拋棄繼承超過三個月時效, 還可以辦理嗎? - 法律諮詢家
逾期拋棄繼承/陳報遺產清冊,我的父親於91年過世
- 4拋棄繼承期限一到,銀行立刻讓法院查封帳戶!連父親都沒見過 ...
在各方奔走下,立法院終於在民國98年5月21日三讀通過民法繼承篇的修正案。全體國民適用新法「限定繼承」規定,父親若遺留2千萬元債務,子女只繼承 ...
- 5辦理拋棄繼承時間有限,別讓拋棄繼承期限過了! - 法律010
依照我國民法第1174條的規定:辦理拋棄繼承期限是在知悉死亡後3個月內拋棄。 如果辦理拋棄繼承期限過了,將以限定繼承處理,記得於法院陳報遺產清冊,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