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繼承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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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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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繼承人把握可申報遺產清冊或可辦理拋棄繼承的期限(從知悉其得繼承之日起三個月),否則10幾年內,你都有可能被討債,而突然間變得一無所有,且負債 ...
- 2拋棄繼承超過三個月時效, 還可以辦理嗎? - 法律諮詢家
逾期拋棄繼承/陳報遺產清冊,我的父親於91年過世
- 3【法律問蘋果】逾期未拋棄繼承債務只能吞了?
但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後,自願拋棄已取得的繼承權,並無加以限制或禁止的必要,繼承人只要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即可拋棄繼承。
- 4【法律9Q系列】 - 法律扶助基金會
- 5拋棄繼承應注意事項
拋棄繼承(民法第1174條至第1176條之1), 指繼承人在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内以書面向法院表示不要繼承過世被繼承人生前所遺留下來的「全部財產及債務」,並以書面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