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27條第2項公告之13個國家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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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教師資格審查工作手冊
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國外學位或文憑,應於教師 ... 之10所學校學歷送審教師資格者,比照教育部認可之13個國家學位,且就讀學校登錄於 ...
- 2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二、依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送審者:助理教授證書、相關服務年. 資與成績證明及專門著作。 第十條. 依本條例第三十條之一規定申請副教授資格審定者,應填具教師資格審.
- 3大學獨立學院及專科學校教師審查辦法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教師符合下列條件,得申請資格審定: 一、經學校聘任,且實際任教。但已核准成立之學校,第一學年學生尚未入學前,經學校聘任且實際到職者,得提前申請。 二、兼任教師,已 ...
- 4國立中興大學以學位或文憑送審教師資格查核表
送審類別:□國內學位(請直接填寫第一項、第八項及第九項). □國外學位 ... 七、是否為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27 條第2 項公告之13 個國家學歷?
- 5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20 條第1 項公告之13 個國家 ...
依本條例第十六條之一規定申請助理教授資格審定者,應填具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並繳交下列書件:. 一、依本條例第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送審者: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