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治療師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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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章程與法規 - 台灣職能治療學會
職能治療師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始得執業。職能治療師執業,應每六年接受一定時數繼續教育,始得辦理執業執照更新。
- 2新北市職能治療師公會- 執業登記相關文件 - Google Sites
Search this site. Skip to main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新北市職能治療師公會 · 回到首頁 · 行政事務訊息 · 【公告】春節期間...
- 3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執業登記 - 臺北市政府- 市民服務大平臺
執業所在地公會入會證明正本 ... 心理師執業機構設施條件需先經本局審查通過,始可辦理心理師人員登記。 ... 臺北市職能治療師公會, 02-23121700.
- 4FAQ - 臺北市職能治療師公會
職能治療師變更職業處所或復業,應自事實發生之日當天持本會開立的入會證明及所需相關文件向職業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辦理執業登記;職能治療師停業或歇業時,應自事實 ...
- 5職能治療師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職能治療師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始得執業。 職能治療師執業,應每六年接受一定時數繼續教育,始得辦理執業執照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