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專戶存款收款書兼匯款申請書」可否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進口貨物,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繳納由海關代徵之營業稅時,正常情況會取得「海關進口貨物稅費繳納證」,可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 ...
最新消息
稅務相關
公文轉知
法令轉知
活動訊息
防疫專區
最新消息搜尋
「國庫專戶存款收款書兼匯款申請書」可否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HOME»最新消息»稅務相關
高雄市三民區張小姐來電詢問,營業人因申報進口貨物繳納押金,取得「國庫專戶存款收款書兼匯款申請書」,可否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進口貨物,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繳納由海關代徵之營業稅時,正常情況會取得「海關進口貨物稅費繳納證」,可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惟若營業人進口商品時,因海關無法即時核定其應納關稅,乃申請先行驗放而繳納押金,此時,營業人取得之「國庫專戶存款收款兼匯款申請書」收據聯,因僅屬押金性質,不得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應待日後海關實際核定應納稅額時掣發之「海關進口貨物稅費繳納證」,才可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國稅局舉出,日前有一家公司進口商品,屬先放後核,已於當月繳納押金200,000元,取得國庫專戶存款收款兼匯款申請書,而將之視為當期進項憑證,並自行以進口報單所載營業稅額62,205元申報扣抵致逃漏稅款,案經查獲,除核定補徵營業稅外,並遭處1倍之罰鍰。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避免營業人誤以「國庫專戶存款收款兼匯款申請書」收據聯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造成虛報進項稅額情事,海關已於該收據聯特別加註「本收據聯請勿持向稽徵機關申報扣抵營業稅額,應持『海關進口貨物稅費繳納證』扣抵聯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等文字,提醒營業人注意,以免違反規定而受罰。
【#092】
新聞稿提供單位:法務一科職稱:審核員姓名:吳素芬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521
延伸文章資訊
- 1營業人取得海關退還溢繳之營業稅額,應於退稅當期申報扣減 ...
- 2網路交易案例說明(進口)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又如果必須課徵營業稅,該筆營業稅額可否申報扣抵? 答: 1.淘寶網屬於境外購物網站,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小玉向該網站購物屬進口 ...
- 3「國庫專戶存款收款書兼匯款申請書」可否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 ...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進口貨物,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繳納由海關代徵之營業稅時,正常情況會取得「海關進口貨物稅費繳納證」,可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 ...
- 4請問[進口商品時的營業稅]與[在台灣賣出時的 ... - Mobile01
當然是不合理,因為進口時繳納營業稅後拿到的進口報單,視為進項憑證,是可以跟銷貨時的營業稅抵扣的,印象中大概的算法是賣價1100-商品成本1000-進口 ...
- 5【報稅實務】進口商品時的營業稅與401申報營業稅可以相抵嗎
A:營業稅是政府向消費者收取的消費稅,營利事業就「銷項税額」扣抵「進項稅額」後實繳之「加值型營業税」,三者均屬代收代付性質,不能列為企業之成本費用。再者,進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