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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幣未經依法公告失其法償效力之前為法償貨幣,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債務人以法償 ... 英文解釋, This refers to the legal tender status of the national currency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首頁 主題服務 雙語詞彙 法償效力 發布日期:2009-01-08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法償效力 中文名詞 法償效力 英文名詞 LegalTender 中文解釋 係指國幣對於本國境內之一切支付具有合法清償效力之謂。

國幣未經依法公告失其法償效力之前為法償貨幣,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債務人以法償貨幣給付,債權人如拒絕收受,應負受領遲延之責。

(註:依「管理外匯條例」第8條規定,於我國境內所從事之交易,其款項之收付,仍不得以外幣現鈔為之)[2] 英文解釋 Thisreferstothelegaltenderstatusofthenationalcurrencyforalldomesticpayments.Unlessproclaimedotherwise,thenationalcurrencyservesaslegaltender.Ifacreditorrefusespaymentwhenadebtorrepaysdebtwiththelegaltender,thecreditorwouldbeliableforthedefault,unlessthecreditorandthedebtorhaveseparateagreements.(NotethataccordingtoArticle8oftheForeignExchangeControlAct,cashreceiptsandpaymentsfordomestictransactionsshallnotbecollectedormadeinforeigncurrency.)[2] 關鍵字 LegalTender 展開OPEN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新聞稿 即時新聞澄清 貨幣政策與支付系統 貨幣政策簡介 向立法院業務及專題報告 重要支付系統概述 貨幣政策工具 理監事會議決議 利率及準備率 發行貨幣 發行貨幣專區 統計資料 破獲偽造新臺幣案件之獎金核發原則 相關規定事項 新臺幣短片及防偽 中央印製廠 中央造幣廠 外匯資訊 外匯法規 外匯通函彙編 新臺幣對美元銀行間成交之收盤匯率 兩岸貨幣清算 出進口外匯收支統計 地區性金融統計填表資訊 外幣結算平台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概況 中央銀行新臺幣兌美元換匯交易 國庫收支與政府債券 國庫收支 中央政府債券 統計與出版品 統計 出版品 主題服務 央行因應疫情辦理中小企業貸款專案融通專區 焦點金融議題 中央銀行整合服務網 常見問答 金融穩定與監理 央行主管法令規章 重大政策 經濟金融動態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 資料開放 雙語詞彙 就業資訊 消費者資訊 性別主流化專區 即時新聞澄清 財團法人資訊公開專區 認識央行 央行簡介 現任首長 歷任首長 組織與職掌 理監事名單 現任一級主管 職員進用方式 首長演講辭 中央銀行法 兒童網頁 Facebook Youtube Flickr 中央銀行APP 意見信箱 訂閱電子報收合/CLOSE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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