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467 號-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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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開憲法增修條文意旨制定之各項法律,若未劃歸國家或縣市等地方自治團體之事項,而屬省之權限且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者,於此限度內,省自得具有公法人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司法解釋 大法官解釋 P 下載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延伸文章資訊
- 1部落公法人是什麼呢到底? —從法人 - 全國律師聯合會
公法社團(地域性社團,地方自治團體為最典型之例)、屬物性公法社團(例如水利及土地協會,. 相當於我國的農田 ... 比較及舉例,進而提問:我國政府組織如以.
- 2釋字第467 號-全國法規資料庫
符合上開憲法增修條文意旨制定之各項法律,若未劃歸國家或縣市等地方自治團體之事項,而屬省之權限且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者,於此限度內,省自得具有公法人 ...
- 3重要名詞
例如國家、地方自治團體及其他. 依法律規定成立之公法人,如農田水利會(參釋字518、628解釋)。 ❖公法人:係指依公法所設立之法人。就行政法而言,公法人 ...
- 4地方制度法 - 植根法律網
本法用詞之定義如下: 一、地方自治團體:指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 二、自治事項:指 ...
- 5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其他-何謂「公法人」?
地方自治團體 3. 行政法人說明: 按「法人」依其成立所依據之法規屬性,而有「公法人」與「私法人」之區別。換言之,依據公法設立者,為公法人;依據私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