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標示不清一律先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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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標示不清一律先下架衛生署修法加重罰則不實宣稱療效最高得廢止證照將送立法院審議. 【本報台北訊】刑事局偵九隊昨天宣布查獲一起中國大陸黑心偽藥流入網路巿場 ... 首頁> 今日新聞> 綜合> 食品標示不清一律先下架 食品標示不清一律先下架  |2005.12.03 語音下載 46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食品標示不清一律先下架衛生署修法加重罰則不實宣稱療效最高得廢止證照將送立法院審議 【本報台北訊】刑事局偵九隊昨天宣布查獲一起中國大陸黑心偽藥流入網路巿場案件,起出屬高單價的「諾美婷」等各式假藥近五千多顆。

由於黑心食品層出不窮,從病死豬肉到加工滷蛋,都讓消費者吃得不安心,為遏止不法歪風,行政院衛生署最近完成修法,未來只要食品遭檢出含有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標示不清,都一律得先下架禁賣並封存;修正草案將在近期送立法院審議。

衛生署最近完成「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健康食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大幅提高對違規食品業者的罰則與罰鍰額度,並明定任何違規食品在改正前,都不得繼續販賣。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陳陸宏指出,未來只要食品或包裝容器含有害人體健康物質的疑慮,或被檢出大腸桿菌、生菌數、農藥殘留過高等違反衛生安全標準,包括產品標示違規者,在改正未獲衛生機關確認前,都不能再繼續販售,並加重經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的罰鍰額度,從六萬元至三十萬元。

食品廣告誇大不實或宣稱療效部分,在這次修法中也加重相關罰則,對違規宣稱療效的健康食品業者,將罰鍰由先前的六萬至三十萬元,大幅提高到二十萬至一百萬元,並得廢止業者證照。

修正草案同時延長傳播業者保存委託刊播廣告者資料的期間,由二個月延長至六個月,以利衛生機關循線追查違規廣告業者的來源,遏阻日益猖獗的違規廣告風氣。

衛生署表示,修正草案將在近期儘速送立法院審議,希望能在年底前完成修法。

鑑於網路上非法販賣偽禁藥品日趨嚴重,且藥品的濫用及誤用對於人體健康安全影響甚鉅,警方提醒民眾勿聽信網路上的「水貨」說法,購買來路不明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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