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之申辦 - 中華顧問工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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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辦理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之前提及法令依據. 公共設施之設置係基於公益性目的,期能服務居民、滿足生活上之需求及維持良好之都市生活環境,惟為鼓勵民間 ... 最新消息2021/04/15鐵道橋樑維護管理訓練開課!講師學員互動熱烈即時新聞2021/04/12周永暉董事長拜訪亞太燃料電池公司與參訪綠能屋活動公告2021/04/092021智慧城鄉論壇ComingSoon最新消息2021/04/09CECI集團未來將深化
延伸文章資訊
- 1法規內容-臺中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 ... - 臺中市政府
法規名稱:, 臺中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100 年04 月27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073186號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 ...
- 2都市計畫法| 第四章公共設施用地 - 六法全書 - mywoo
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應視實際情況,分別設置左列公共設施用地: 一、道路、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民用航空站、停車場所、河道及港埠用地。 二、 ...
- 3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三條附表修正條文
- 4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五、閒置或低度利用之公共設施,經直轄市、縣(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者,得作臨時使用。 六、依公有財產法令規定辦理合作開發之公共設施用地,其 ...
- 5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三條附表1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三條附表. 1. Page 2. 5. Page 3. 6. Page 4. 8. Page 5. 9. Page 6. 10. Page 7. 11. 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