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偷竊20次8旬婦遭判拘役20天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偵結,法官認為陳姓女子年事已高,只是一時失慮,因此依竊盜罪判她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出版時間2020/02/16 法官認為,陳姓女子高齡80歲,因貪小便宜,才一時有欠考慮犯下竊案,因此判她拘役20天。

資料照片 住在基隆的陳姓女子已高齡80歲,不過陳女從前年開始,就時常在住家附近的商店偷竊,偷竊時還將商品藏在衣物內,想要瞞天過海,不料,仍遭店家發現並報警處理。

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偵結,法官認為陳姓女子年事已高,只是一時失慮,因此依竊盜罪判她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2018年11月起,陳姓女子就在住家附近的商店偷竊20次,連29元的零食也要偷,另外還竊取冷凍牛排、魚肉、餅乾等商品,偷竊過程都遭店家的監視器錄下,陳姓女子遭警方逮捕後,也坦承犯行,家屬也願意賠償商家損失。

 法官認為,陳姓女子高齡80歲,因貪小便宜,才一時有欠考慮犯下竊案,考量她沒有前科、犯案動機及狀況,20次犯行各異,分別判處拘役2日,應執行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緩刑2年,並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被害人支付1萬元。

(突發中心戴之聖/基隆報導)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 竊盜罪 法院 拘役 最Hit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