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到店拒收,賣家能告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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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貨到付款拒收 法律論壇 首頁/法律論壇 首頁 › 看問答 ›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 商品到店拒收,賣家能告成嗎? 商品到店拒收,賣家能告成嗎? 賴OO發問於2019-05-11|彰化|其他未分類業 Q: 請問若LINE購物商品已到超商,但買家不肯到店取貨,賣家要告能告得成嗎? 什麼樣的情況算惡意拒收? 消費糾紛 瀏覽人數:3006 李衣婷 律師 睿益法律事務所 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108號11樓A室 勞資爭議政府採購消費糾紛保險爭議 A:  您好: 在實體交易的情形下,對於刻意不到店取貨的問題,倘若契約約定賣家須自行負擔包裝、運費,且賣方已將物品送達契約約定之清償地,則買方未取貨,陷於受領遲延。

賣方僅能請求買方給付價金。

反之,若契約約定運費、包裝費用由買方負擔,賣方僅是代墊,則買方故意不取貨造成賣方受有代墊款之損失,可向買方求償。

但要特別注意的是上開情形「不適用」在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

因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賦予消費者於收受商品時,得不附理由於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解除契約。

縱使於「收受商品前」,依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規定,消費者亦得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

所以,除非消費者自己未符合解除契約之法定要件,則依約必須給付價金予賣方。

所以,倘若消費者於商品送達後,「未」以退回商品或書面方式於七日內解除契約,亦非屬於商品送達前,以書面解除契約之情形,則屬遲延受領,對此,賣方得依買賣契約請求買方給付買賣價金及賣方所代墊之款項。

注意,下列各項商品或服務不適用第19條第1項規定(七天內無條件契約解除權): 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三、報紙、期刊或雜誌。

四、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七、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以上意見,惠請參酌。

睿益法律事務所 李衣婷律師敬上 備註:通訊交易例如以網際網路、電視、電話、傳真等方式使消費者在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

律師回覆於  2019-05-11 主題分類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支付命令.本票支票.強制執行企業相關刑事法規其他企業法規跨境糾紛.國際貿易.兩岸法規個人資料保護.隱私權 熱門諮詢 真的會走法律程序嗎?瘦身團隊詐騙我之前有給她身分證照片要擔心嗎請問這是真的嗎?虛擬商品交易是否構成詐欺?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 馬上按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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