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書3章1-2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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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神所定之時(見詩31:15註釋;箴16:1-9)。

《啟》2~8:作者講凡事都有定期:先講人生兩大事,這便是 ... Lincecillia的部落格 跳到主文 歡迎光臨Lincecillia在痞客邦的小天地 部落格全站分類:不設分類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Jul17Sun201117:09 傳道書3章1-22節     3:1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

     《新》1~22:傳道者指出我們受時機與情勢變化的影響,對這一切幾乎完全不能控制;他又以此與神的永恆和主權相對比。

神的主權預定所有人生的行止(如3:2-8裏十四種相對的事)。

     《馬》像一個研究生命和人類行為的研究生一樣,所羅門察覺到凡事都有定期,萬物都有定時。

意思是指神把一切的活動全部編入了大型電子計算機裏,正如西班牙話說:Queserá,será.(“將會如何,就如何吧。

”)意思也是指歷史是充滿循環周而復始的型態,這些反覆出現的事有著固定不變的規律。

所以人類被困在一種行為的型態裏,這型態由某種缺乏彈性的規則或原則決定。

這樣,人就成為宿命論的時間奴隸了。

     第1至8節裏,傳道者列舉二十八種活動,大概象徵整個人生的重大事件。

他用二十八這個數目是想用代表世界(一年有四季)的數目(四)乘以代表完整的一星期的數目(七)。

     這二十八種活動是由一組一組的相反詞形成,十四種是正面,十四種是負面。

從某方面說,它們似乎互相抵消,以致結果是零。

  3:2生有時,死有時;栽種有時,拔出所栽種的也有時;      《新》時:神所定之時(見詩31:15註釋;箴16:1-9)。

     《啟》2~8:作者講凡事都有定期:先講人生兩大事,這便是生與死;然後將六件事,依其建設性或破壞性兩兩相對:栽種對拔出、殺戮對醫治、拆毀對建造(2-3節)。

接著講人的情緒、私下的哭笑和公開的哀慟與跳舞(4節);接上講友誼和仇恨(5節)、得失(6節)、言詞與沉默、愛與恨,還有戰爭與和平(8節)。

     《馬》人的出生有時,自己不能控制,甚至父母都要等候九個月的自然生育循環。

     人的死有時。

根據詩篇九十篇10節,人的壽命是七十歲,但撇開這點不說,似乎死亡是預定了。

     神預知我們地上的生命何時完結,這是千真萬確的。

但對基督徒來說,這不是病態,也不是宿命的思想。

我們知道我們是不死的,而我們的工作有完成的一天。

儘管死亡是有可能的,但並不是必然的。

基督的回來是盼望的福,激發信徒尋求救主,而不是那承辦喪葬的人。

正如傳道人白彼得振振有詞地說:“我不是等待承辦喪事的人,而是等待提我上天的主!”      栽種有時,拔出所栽種的也有時。

所羅門用短短一句,似乎涵蓋了整個農耕的事,緊密地與一年四季連結在一起(創八22)。

若沒有按季節去栽種和收割,只會帶來災難。

  3:3殺戮有時,醫治有時;拆毀有時,建造有時;      《馬》殺戮有時,醫治有時:聖經解經家長篇大論地解釋,這不是指謀殺,只是指戰爭、死刑或者自衛。

但我們必須記着:所羅門所觀察的是根據他在日光之下的知識。

若沒有神的啟示,對他來說,生命似乎是屠場或醫院、戰場或急救站。

     《馬》拆毀有時,建造有時:首先,破壞隊伍似乎要拆卸陳舊、無用的大廈,然後建築商就在原址上建造現代化的大樓,重建衰落的地區。

  3:4哭有時,笑有時;哀慟有時,跳舞有時;      《馬》哭有時,笑有時:生命似乎在悲劇和喜劇之間交替。

如今,它脫去悲劇演員的黑色面具,然後又抹上小丑面上的顏彩。

     《馬》哀慟有時,跳舞有時:喪葬隊伍中有哭喪的人悲傷地哀哭,但不久,這同一群人在婚禮上載歌載舞,迅速地忘卻了新愁。

  3:5拋擲石頭有時,堆聚石頭有時;懷抱有時,不懷抱有時;      《馬》拋擲石頭有時,堆聚石頭有時:表面意思是指耕種犁地是有定時的(賽五2),然後收集石頭建造房屋、城牆或者其他建築物。

若我們像大多數現代解經家一樣,從象徵的意義看,這裏可能是指婚姻的行為。

所以現代中文譯本意譯為“同房有時,分房有時”。

     《馬》懷抱有時,不懷抱有時:在情感的世界裏,參與有時,退出有時。

愛有純潔之時,有不正當之時。

  3:6尋找有時,失落有時;保守有時,捨棄有時;      《馬》尋找有時,失落有時:這使我們想起生意上起伏不定的盈利和虧蝕的循環。

首先,市場因收入增加而漲大,然後又下跌,公司發覺出現赤字。

     《馬》保守有時,捨棄有時:大多數的家庭主婦很熟悉這種奇特的型態。

她們長年累月把東西收拾,貯藏在櫥櫃、地牢和閣樓。

然後,她們心血來潮想清理房屋,就把它們執拾,喚來本地的慈善機構載走它們。

  3:7撕裂有時,縫補有時;靜默有時,言語有時;      《馬》撕裂有時,縫補有時:所羅門是否已想到不斷改變的時裝呢?有些著名的時裝設計師領導新潮流,全世界的褶邊都要放長或者改短。

今天的時裝以大膽和引人注目為主;明天又回復祖母時代典雅的風格。

     《馬》靜默有時,言語有時:靜默有時就是當我們受到不公平的批評、當我們被引誘去批評其他人或者說不真實、不仁慈或無教化的話。

摩西因為說了魯莽的話,神就不准他進入應許之地(民二○10;詩一○六33)。

     《馬》言語有時:就是當一些大原則或目標受到考驗。

末底改建議以斯帖開口說話,因為時間已經來到了(斯四13-14)。

他可以與但丁一起加上這句話:“地獄裏最燙熱的地方是留給那些在道德大原則上受到考驗卻仍保持中立的人。

”   3:8喜愛有時,恨惡有時;爭戰有時,和好有時。

     《馬》喜愛有時,恨惡有時:我們不必硬套這句話在基督徒身上。

所羅門不是說身為基督徒會這樣,而是說身為世上的人都會這樣。

似乎對他來說,人類行為是在愛與恨中間輾轉起伏。

     《馬》爭戰有時,和好有時:若歷史不是殘酷和盲目的戰爭,間中夾着短暫的和平時期,那麼歷史是什麼呢?   3:9這樣看來,做事的人在他的勞碌上有甚麼益處呢?      《啟》9~11:神給人的生命本有喜樂,但不能憑自己去得到,凡事有定時,由神來決定,正證明人憑己力不可以達到生命不“空虛”的超越境界。

可是神造萬物,各按其時,乃是美好的事,是喜樂之源,絕非失望的理由。

神造的美麗世界宏偉無比,人難明其究竟;表面看去,人勞碌能得的滿足殊少,可是神早已把“永遠”放在人的心裏,人乃為永遠而造,世上有時間限制的短暫事物,自然難充分滿足人內心對永生的需求。

也可以說,人心因有“永生”的觀念在,所以能發現今生的空虛,覺得難滿足。

     《馬》盤旋在所羅門腦海裏的問題是:“究竟作事的人在他一切的勞碌上得著什麼長久的益處呢?”因為每樣建設性的活動之後都有破壞性的活動跟隨;有增必有減。

十四種正面的行為跟十四種負面的行為,互相抵消。

所以生命的數學方程式是十四減十四等於零。

人類的生命最終什麼都沒有,只有零。

  3:10我見 神叫世人勞苦,使他們在其中受經練。

     《馬》所羅門徹底調查神賜給人佔據他的時間的一切活動、事務和尋求的事物。

他剛剛在第2至8節裏給了我們一個一覽表。

  3:11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原文是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裏。

然而 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

     《新》本章的摘要:神所造美麗卻又可望而不可及的世界,對我們來說是太大了,然而它所能帶給人的滿足感又太少了。

因為我們是為永恆受造的,所以凡有時間性的事物均無法完全、永遠地滿足我們的心。

     《馬》他下結論說,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或者每樣活動都有適當的時間。

他在這裏不是太多想到神創造的美好,而是事實上每樣活動都有它指定的時間,這時間是非常吻合的。

     神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裏。

儘管世人生活在時間的世界裏,但仍有永生的徵兆。

人想到“永遠”是本能。

儘管他不能明白這概念,但他知道今生以外,可能有無盡的時間海洋。

     但是神的作為和道路是人不能理解的。

除非神向我們啟示,否則我們沒法解答創造、天道或宇宙的結局的謎。

儘管人類有極大的先進知識,但我們仍然是處身在五里霧中。

許多時候我們必須在歎息下承認:“我們知道神是多麼少的呢!”   3:12我知道世人,莫強如終身喜樂行善;      《新》12~13:指向本書結論的一個指標。

當神的百姓從神手中欣然接受生命時,他們才尋得生命的意義。

     《啟》12~14:這一段可分為兩節,都用“我知道”開始。

第一節講人若將自己交託神,可以享受神賜喜樂生活(12-13節);第二節是說這種喜樂的生活是有保障的,因為神不改變。

換句話說,生活幸福本是神的旨意,人可以樂享,只要一生敬畏神,行在正道上(“終身喜樂行善”、“在祂面前存敬畏的心”)。

     《馬》因為人的生命是由某種不變的法則管治,又因為他一切的活動似乎不管他從那裏開始,所以所羅門決定的上策是盡量喜樂和享受生命。

  3:13並且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 神的恩賜。

     《馬》他的意思不是指人生要縱酒宴樂、揮霍無度和縱情放蕩,而是指人能吃喝、在日常生活中尋求快樂是神的恩賜。

這種對人生的看法是低下的,完全是附隨基督教教義的次等觀點而已。

我們必須常記着:所羅門這裏的觀點完全是屬地的。

  3:14我知道 神一切所做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無所減少。

 神這樣行,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

     《新》永:此字將3:11的「永生」(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永遠」,與和合本小字同)之意思更明白地表現出來。

     《馬》他準確地看到神的旨意是永恆不變的,神已決定的事必堅立不移;人不可改變的,也不可增減。

受造之物若對抗造物主的安排,這是愚蠢的事。

最好就是敬畏祂,順服祂的管理。

  3:15現今的事早先就有了,將來的事早已也有了,並且 神使已過的事重新再來(或譯:並且 神再尋回已過的事)。

     《啟》這是1:9-11的重述。

在那裏是講人生的永無希望,在這裏卻是人生有希望的肯定,因為自然和歷史的循環不息為神所掌管。

祂的眼目看顧人生萬般活動,祂能使已過的事重新出現。

     《馬》現今的事只重演以前發生過的事,將來的事早已也有了。

神在重現的基礎上安排萬事,所以事情重複地發生。

神使過去的重現,說明歷史不斷重演。

“神使已過的事重新再來”常闡釋為非信徒要為過去的罪行交代。

這是真的,但經文並沒有力證出來。

這裏看神回想過去以形成歷史的另一個循環。

史普諾稱主題為永恆的再現。

“這概念主張在無限的時間裏,有定期的循環,所有已發生的事都再次發生。

人生的戲劇就是一齣不斷重演的戲劇故事。

”   3:16我又見日光之下,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

     《馬》至於其他令傳道者痛苦的事,就要數不公義和奸惡。

他發現在伸張正義的法院裏有欺詐,在實行公義的政府機關裏有瞞騙。

  3:17我心裏說, 神必審判義人和惡人;因為在那裏,各樣事務,一切工作,都有定時。

     《新》審判:人對人間之不公平現象所抱懷疑諷刺的態度,只有從神真實的審判得到答覆。

「已過的事」(3:15)並非沒有意義(如一般人所持的態度,1:11),而人間顛倒是非的審斷(3:16),神也要平反(見12:14)。

     《馬》人生這些不平等使他相信神審判人有定時,地上的錯誤將被糾正。

所羅門沒有公開地說這是來生的事,但這是預知的結論,因為世上許多不平等都無法填補。

他的結論反映出義人心裏的普遍情緒。

情理和公平需要有定時,事件可以平息,正確的得以確認。

  3:18我心裏說,這乃為世人的緣故,是 神要試驗他們,使他們覺得自己不過像獸一樣。

     《新》像獸一樣:人「在日光之下」(即靠自己而活之時),一如動物是必朽的;但他與動物不同,他明白人的這種情景,且因他對「永生」具有一些模糊的意識(3:11),因此會覺得苦惱。

     《啟》人若只憑己力,命運與動物一樣,以死亡收場。

但神造人,使人有能力看見這收場,能為自己像動物一樣的遭遇而苦惱(“是神要試驗他們”);又藉著已放在人心裏的“永生”,可以依稀看見那“永生”(11節)。

     《馬》在本章的結尾節數,傳道者轉以死亡為主題,把它看作為無情的掃興者,結束人一切最好的抱負、努力和快樂。

他直把它看作我們將真的這樣,只要我們沒有得到聖經的啟發。

     留意他用“我心裏說”這片語去介紹他的觀點。

這不是神向他啟示的一條問題,而是他自己心裏所下的結論,他在日光之下自己的論點。

所以不是一段適當的經文,給我們用來建立死亡和死後生活的教義。

但這正是許多虛假的邪教者的做法,他們用這幾節的經文支持靈魂的睡覺和死去的惡人煙滅的錯誤教導。

其實,只要謹慎地研究這段經文,便能看見所羅門沒有鼓吹這兩個觀點。

     基本上,他所說的是神藉著人在地上短暫的人生去試驗人,向人顯示他的生命是多麼脆弱短暫,只像獸一樣而已。

但他是否說人不比獸好呢?   3:19因為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樣: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都是一樣。

人不能強於獸,都是虛空。

     《新》氣息都是一樣:(編者註:希伯來文「氣息」一字與3:21中的「靈」及「魂」為同一字)見詩104:27-30。

     《啟》19~21:這一段是18節的解釋。

人和動物都出於塵土,都有一死,故人不強於動物。

但人與動物不同,是人死後,靈仍存在。

可惜一般人渾渾噩噩,過著如動物般的生活(看詩49:12-15)。

新約對這有充分的啟示。

基督已把死廢去,人不能壞的生命可因接受福音而彰顯(提後1:10)。

     《馬》不是,重點不是說人就是獸。

但在一方面,人不比獸有利,因為死亡臨到獸,也臨到人,氣息都是一樣;死亡時,就斷氣了。

所以生命對人來說,與次等受造物一樣的虛空。

  3:20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

     《新》都歸一處:不是指天堂或地獄,而是指人所看得見的歸宿,即歸回塵土,如同動物一樣。

在死亡面前,所有活物皆平等(見創3:19;詩103:14)。

     《馬》人與獸最終都進入墳墓,都歸相同處──塵土。

兩者都是出於塵土,都將歸於塵土。

當然,這樣就假設人的肉體就是人生命的全部,但我們知道這不是真的。

肉體只是人的住處。

不過,我們不能期望所羅門知道將來國度的整個真相。

  3:21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      《新》誰知道:見2:19及註釋;參12:7。

人憑自己無法得知;只能猜測。

對這答案起初半隱半現的啟示(如詩16:9-11;49:15;73:23-26;賽26:19;但12:2-3),後來藉著福音才完全「彰顯出來」(提後1:10)。

     《馬》所羅門對死亡時所發生的事一無所知,可從他以下的問題證實:“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這句定不能看為教義的事實,而是人的疑問,不是神確認的事實。

     我們從新約知道,信徒的靈與魂在死亡時與基督同在(林後五8;腓一23),而肉體就進入墳墓(徒八2)。

非信徒的靈與魂進入地獄,肉體就進入墳墓裏(路一六22下-23)。

當基督在空中顯現時,那些憑信心死去信徒的肉體將得榮耀,被提到天上,與靈和魂重新結合(腓三20-21;帖前四16-17)。

死去非信徒的肉體將被提到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與靈和魂重新結合,然後被扔進火湖裏(啟二○12-14)。

     嚴格來說,獸有肉體和魂魄,但沒有靈。

聖經沒有說到獸死後的生命如何。

  3:22故此,我見人莫強如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因為這是他的分。

他身後的事誰能使他回來得見呢?      《新》莫強如:若只是為工作而工作,也是毫無意義(見4:4;9:9)。

惟有以它為神的恩賜來接受(3:13),工作才有永存的價值(3:14)。

     《啟》若以工作本身為目的,勞碌的結果是空虛;但若視工作為神的恩賜(13節),勞碌經營的一切便有了永存的價值。

人應以工作為樂,盡做人的本分,享受飲食(5:18)、財富(5:19)以及家庭(9:9)等等美好生活。

     《啟》身後的事:指人死後所發生在世上的事,他已無分參與。

     《馬》從所羅門知道關於死亡的事和他不知道的事,他認為人所能做最好的事就是享受他日常的活動。

因為這畢竟是他生命中的分。

他可能要與無可避免的遭遇妥協,要從接受不能改變的事上尋求滿足。

但首要的一點就是他要享受每天的生活,因為他死後沒有人能夠告訴他地上將發生的事。

      ---------------------------------------------------------------------------------------------------------   神定了人的一生,人的努力是否有用?3:1-5:20 在這三章經文中,所羅門的重點是說神為每一個人都定下了計劃。

神為人生安排了不同的階段,每一階段都有我們當做的事。

雖然我們會遇到很多問題,似乎與神的計劃有衝突,但這些問題不應成為我們信心上的障礙,而應成為信靠神的契機,教我們知道如果沒有神,人生的難題是得不到圓滿解決的!   天下萬事都有定期,只是我們能不能事先知道呢……3:1-8 掌握時機是重要的。

這些經文中所列出的一切事情皆有既定的適當時間。

與神和好的秘訣是在於看出、接受並欣賞神所定的時間。

懷疑或怨恨神所定的時間都是危險的;這會使人失望、反叛,甚至不理神的旨意而自行其是。

  恨惡有時?基督徒應當恨惡些甚麼?3:8 在甚麼時候我們應該恨惡呢?我們不應恨惡惡人,只應恨惡他們的所作所為。

在我們看見人被虐待,小孩子捱餓,或者神的名受到羞辱的時候都應恨惡。

除此之外,我們也應當憎恨自己生命中的罪惡,因為這是神對罪的態度(參詩5:5)。

  工作實在是煩惱多過樂趣——你說不一定?3:9-13 你能否在工作中找到滿足,主要在乎你的態度。

如果你找不到神安排你做工作的目的,就不會感到滿足。

如果我們要在工作中找到樂趣,就當(1)記得工作是神所賜的(3:10);(2)認識到我們勞碌的果效也是神所賜的(3:13)。

你要把工作看為事奉神的一種方式。

  人都追求永生,原來是神的安排嗎——3:11 神已“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的意思是:我們永不能完全滿足於世上的享樂和追求。

由於我們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所以(1)我們有靈性上的飢渴;(2)我們有永恆的價值;(3)只有永生神能真正滿足我們。

祂把對完美世界的渴求安置在我們的心中,這只能在祂完全的統治下才可得到滿足。

祂讓我們略微看見祂創造的完美,但這僅是一瞥而已。

我們無法透視將來或充分瞭解一切,所以我們必須信靠祂,並在世上做祂的工作。

  人追求喜樂行善,這不會有問題吧——3:12 在我們有生之日喜樂行善,是人生有價值的追求,但我們可能用錯誤的方法去追求它。

神願意我們享受人生。

當我們對神有了正確的認識後,就發現真正的快樂,是把自己所擁有、所享用的一切都看作是神的恩典,而不是自己積聚得來的。

  人,出於土又歸於土,神,你造我們是為了——3:14 生命的目的是甚麼?是要我們敬畏那位無所不能的神,因為祂是大而可畏的。

生命的目的始於我們認識的神,而不在於我們知道甚麼,或自己如何完美。

除非敬畏神,並且把祂放在首位,否則我們便無法完成祂在我們身上所定的旨意。

  法律制度有漏洞,壞人鑽空子,好人無奈何,可是……3:16 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它甚至會影響法律制度。

所羅門質疑,在這充滿不義和欺壓的世界上,神的計劃怎能是完美的呢(參4:1)?最後他得出一個結論:神對不義之事並非不聞不問,而是要在祂所定的時間解決(12:13-14)。

  人生在世如此不易,不生下來是不是倒好些……3:16-4:16 所羅門提到在神管理的世界裡有幾個明顯的矛盾:(1)在應有公義之處充滿了邪惡(3:16-17);(2)按神形像所造的人,像獸一樣死亡(3:18-21);(3)沒有人安慰受欺壓的人(4:1-3);(4)很多人被嫉妒驅使(4:4-6);(5)人都是孤單寂寞的(4:7-12);(6)因成就而得的賞識是暫時的(4:13-16)。

人很容易用這些矛盾作為不信神的藉口,但所羅門卻用這些矛盾來告訴我們如何正視生命中的問題,並仍然持守信仰。

今世並不盡是我們所看到的那樣,然而即使在今世,我們也不應論斷神,因我們並不能知曉萬事。

神的計劃是要我們永遠與祂同活。

所以,我們要按這永恆的價值觀生活,認識到有一天所有的矛盾會由這位創造主親自解決(12:14)。

  人和動物,誰強過誰?3:19-22 我們的肉體不能永遠活下去。

在這方面,人類和動物是一樣的。

但所羅門承認神將永生的盼望賜給世人(參3:11註釋),表明我們會在死後受神的審判(3:17;12:7,14),這使我們與動物不同。

由於人有永生的盼望,因而人在神整體的計劃中具有獨特的作用。

但我們無法憑自己的能力看出神賦予我們生命的作用,只有在我們與祂建立關係,尋求祂的指引時,才能看出。

你現在是否按著神的心意生活?你是否認為生命是祂所賜予的?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Lincecillia Lincecillia的部落格 Lincecillia發表在痞客邦留言(0)人氣() E-mail轉寄 全站分類:宗教超自然個人分類:傳道書此分類上一篇:傳道書2章1-26節 此分類下一篇:傳道書4章1-16節 上一篇:傳道書2章1-26節 下一篇:傳道書4章1-16節 ▲top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月曆 « 五月2022 »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我的好友 熱門文章 舊約聖經 舊約聖經(11) 出埃及記(51)撒迦利亞書(14)傳道書(14)以斯帖記(13)耶利米哀歌(6)撒母耳記上(45)路得記(6)約拿書(5)申命記(58)詩篇(30)雅歌(9) 新約聖經(4) 提摩太後書(4)腓立比書(8)猶大書(1)雅各書(6) 未分類文章(1) 最新文章 最新留言 動態訂閱 文章精選 文章精選 2012一月(32) 2011十二月(31) 2011十一月(30) 2011十月(31) 2011九月(30) 2011八月(31) 2011七月(31) 2011六月(30) 2011五月(25) 所有文章列表 文章搜尋 新聞交換(RSS) 誰來我家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QRCode POWEREDBY (登入)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2PIXNET 關閉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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