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獲得毒品戒癮治療的機會? @ 法律裡的劍與盾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0條規定,吸食第一級毒品之人,可判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吸食第二級毒品之人,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是,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 ... 關閉廣告 法律裡的劍與盾 跳到主文 拿起你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 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Oct05Tue202117:32 如何獲得毒品戒癮治療的機會? -------------------------- 申請毒品戒癮治療,必須就法律、工作、家庭、經歷、人格特質、健康狀況這6個層面,找出個案「本身」適合戒癮治療的法律上、醫學上理由、事證,提出來說服檢察官,可大大提升獲得毒品戒癮治療的機率。

另外,要確保獲得毒品戒癮的機會,最好在被抓後,就盡快向檢察官提出申請,不能一直「被動」等待地檢署進一步通知,才不會錯失最佳申請時間。

-------------------------- 什麼是「毒品戒癮治療」? 什麼是「毒品戒癮治療」呢?簡單來說,就是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下,先不拘禁吸食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之人的人身自由,也就是不先將吸食者強制關入監獄、勒戒所、戒治所進行觀察、勒戒、強制治療等,而是給吸食者另外一個機會,只須定時到特定醫療院所報到,進行戒除毒癮的治療,如同按時到醫院就診一般。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0條規定,吸食第一級毒品之人,可判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吸食第二級毒品之人,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是,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裁處吸食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之人,必須強制進入勒戒所,施行觀察、勒戒程序。

  並且,假如在觀察、勒戒之後,被勒戒所認定仍然有繼續吸食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的可能性,這時候檢察官就會向法院再提出聲請,由法院判裁處觀察、勒戒結束後,必須再強制進入戒治所,接續施行強制戒治程序。

  因此,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對於吸食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之人之,視具體個案情況,原則上是處以有期徒刑、強制進入勒戒所觀察勒戒、強制進入戒治所戒治等處置,而無論哪一種處置,都會限制吸食者的人身自由。

  不過,從民國97年開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設了「毒品戒癮治療」的制度,等於是給了吸食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之人多了一個機會,可以先不拘禁吸食者的人身自由來施行觀察、勒戒、強制戒治,而是允許吸食者可照常生活,然後定時到特定醫療院所報到,進行戒除毒癮的治療程序。

    ​​​​​毒品戒癮治療的優點: 1.自由性:吸食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之人,假如被處以觀察、勒戒、強制戒治等,就必須被強制進入勒戒所、戒治所,拘禁人身自由,跟其他毒品吸食者一同在勒戒所、戒治所裡面施行觀察、勒戒、強制戒治。

而觀察、勒戒時間最長是2個月,強制戒治時間最長可達1年,對吸食者的人身自由限制很大。

反觀,毒品戒癮治療,不須被強制關入任何處所,仍可一如往常自由生活,只須按時到特定醫療院所報到,進行毒品戒除治療,也可事先指定方便前往的特定醫療院所,相當自由。

  2.  保密性:所有毒品戒癮治療相關通知只會郵寄給吸食者,在符合一定要件下,也可請求地檢署將戒癮治療相關文書通知郵寄到指定處所,避免被親朋好友得知毒品戒癮一事。

如此,可避免因一時失慮吸食毒品後,導致吸食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同事、師長、同學、朋友等對吸食者的不諒解。

  3.   不須中斷工作、學業:相較於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必須被強制關入勒戒所、戒治所,毒品戒癮治療,不須被關入特定處所,仍可在外自由生活,因此,原來的工作、學業仍可照常進行,不會被迫中斷工作、學業,避免斷絕經濟收入來源,或是影響原來的生涯規劃。

  4.  經濟性:政府對於毒品戒癮治療所需費用有提供補助。

  5.  不列為刑事犯罪前科,不影響申請良民證:一旦獲得毒品戒癮治療的機會,地檢署會對於吸食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的行為,給予緩起訴,不列為俗稱的刑事犯罪前科,也不影響良民證的申請。

    如何獲得毒品戒癮治療的機會: 在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下,於一定期限前即時向地檢署檢察官提出申請,在檢察官同意下,獲得毒品戒癮治療的機會。

所謂符合一定資格、條件,是指第1次吸食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被抓,或是雖然不是第1次吸食被抓,但本次吸食距離上1次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後,已經3年以上,都是符合的。

  很多人雖然知道可以爭取毒品戒癮治療的機會,但卻誤以為檢察官會「主動」給予這樣的機會,因此常常在被抓到吸食移送地檢署釋放後,一直「被動等待」地檢署檢察官進一步的通知。

然而在實務上,假如吸食者沒有特別提出申請,檢察官對於吸食者常常會直接向法院聲請送觀察、勒戒。

甚至,實務上常見有些檢察官一拿到驗尿報告,確認尿液中有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反應後,不會再通知吸食者到地檢署開庭,而是直接向法院聲請送觀察、勒戒,然後結案。

這時候,想要戒癮治療,就必須提出抗告來爭取。

  所以,要確保獲得毒品戒癮治療的機會,要在被抓到吸食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並釋放後,也就是在被抓送到地檢署被釋放後,於地檢署驗尿報告結果出爐前(驗尿報告結果通常在2、3個禮拜到1個多月間出爐),就盡快向「正式偵辦的檢察官」,提出想要爭取毒品戒癮治療的申請。

(註:剛被抓到時移送到地檢署的開庭檢察官,只是當時剛好值班的內勤檢察官,跟之後案件分案後,正式偵辦的檢察官不會是同一人,之後的正式偵辦檢察官,才是有權決定是否同意給予毒品戒癮治療機會的檢察官)   要注意的是,提出申請毒品戒癮治療,並不代表檢察官一定會同意給予毒品戒癮治療的機會,檢察官也有可能會拒絕你的申請,最後被強制進入勒戒所。

因此,必須就法律、工作、家庭、經歷、人格特質、健康狀況這6個層面,找出本身適合戒癮治療的法律上、醫學上理由和事證,提出來說服檢察官,可大大提升獲得毒品戒癮治療的機率。

立即申請毒品戒癮治療   毒品戒癮治療流程及方式: 流程:向正式偵辦的檢察官提出申請毒品戒癮治療→檢察官同意給予毒品戒癮治療的機會→告知毒品戒癮治療相關權益→簽具戒癮治療、緩起訴相關同意書、切結書、筆錄→選定方便前往戒癮治療的醫療院所→參加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到選定的醫療院所報到,接受戒癮治療的醫療評估→醫療院所出具醫療評估報告給地檢署→檢察官給予緩起訴→地檢署依法職權送再議→開始進行毒品戒癮治療。

  方式:在選定的醫療院所,由醫療人員,單獨或者合併使用: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復健治療、毒品檢驗、其他可避免病情惡化或提升預防復發能力之措施,進行毒品戒癮治療。

      文章標籤 毒品 安非他命 海洛因 搖頭丸 勒戒 戒癮 法律諮詢 MDMA 大麻 吸毒 第一級毒品 第二級毒品 咖啡包 驗尿 抗告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黃志樑律師 法律裡的劍與盾 黃志樑律師發表在痞客邦留言(0)人氣() E-mail轉寄 全站分類:不設分類個人分類:刑事案件此分類上一篇:我吸安非他命又被抓了,可以爭取毒品戒癮治療的機會嗎? 上一篇:我吸安非他命又被抓了,可以爭取毒品戒癮治療的機會嗎? 歷史上的今天 2021:我吸安非他命又被抓了,可以爭取毒品戒癮治療的機會嗎? ▲top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站方公告 [公告]MIB廣告分潤計劃、PIXwallet錢包帳戶條款異動通知[公告]2021年度農曆春節期間服務公告[公告]新版部落格預設樣式上線 活動快報 Dr.Cin... 7天紋路明顯淡化,3天肌膚瞬間緊緻!揮別「乾燥」... 看更多活動好康 我的好友 熱門文章 文章分類 財產案件(10)刑事案件(11)不動產法律(6)家事案件(8)醫療糾紛(6)稅務(1)訴訟策略及法律解釋(2)法庭裡的酸甜苦辣(1) 最新文章 最新留言 動態訂閱 文章精選 文章精選 2021十月(2) 2017四月(1) 2017三月(1) 2016十月(3) 2016九月(3) 2016五月(1) 2016二月(1) 2015十一月(2) 2015七月(1) 2015六月(1) 2015三月(1) 2014十一月(5) 2014五月(2) 2014二月(3) 2013十二月(2) 2013十月(1) 2013九月(2) 2013八月(11) 2013七月(1) 2012六月(1) 所有文章列表 文章搜尋 新聞交換(RSS) 誰來我家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QRCode POWEREDBY (登入)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1PIXNET 關閉視窗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