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解釋_相關資料 -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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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解釋字號 釋字第 419  意見書 不同意見書:(有關「副總統可否兼任行政院院長」部分大法官:董翔飛)總統為國家元首,地位崇隆,如於任期內缺位或因故不能視事,憲法若無規定繼任人選或指定適當人員代行其職權,則國家將會出現中樞無主之危險狀態。

是以近代立憲國家例多有副總統之設置,或指定特定人員,以備總統缺位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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