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條號查詢結果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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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 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 列印時間:110/04/2311:0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號查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號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法務部>檢察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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