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申請 - 台灣小兒消化醫學會(TSPGHAN)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未經本學會函覆同意認定前,請勿自行公告『台灣小兒消化醫學會為主辦(協辦) ... 主辦單位於申請繼續教育積分認定後,臨時更改或延期者,舉行前需通知本學會。

關於學會 起源宗旨 學會章程 相關辦法 理監事名單 委員會 最新消息 學會公告 相關訊息 人力資源 學術活動 行事曆 國內學術活動 國外學術活動 積分申請 年會投稿須知 活動報名 活動花絮 會員專區 入會須知 專科醫師訓練 會員資料變更 會員積分查詢 應繳費用查詢 會費收據查詢 會員線上討論區 研討會檔案下載 案例討論 衛教專區 檔案下載 會員研究成果 行事曆 國內學術活動 國外學術活動 積分申請 年會投稿須知 活動報名 活動花絮 繼續教育積分申請須於課程開辦前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並將申請函及課程表e-mail至學會秘書處,未依規定申請者恕不受理。

未經本學會函覆同意認定前,請勿自行公告『台灣小兒消化醫學會為主辦(協辦)單位』、『台灣小兒消化醫學會認定繼續教育積分若干點』,或刊登類似之廣告;未經本學會同意主辦(協辦)單位前,不得自行公告本學會為主辦(協辦)單位。

違反本規定者,得拒絕予以認定教育積分。

主辦單位申請繼續教育積分認定後未能如期舉行,經本會查證屬實,具蓄意欺騙取得教育積分之申請單位,該場積分本會不予認定,且一年內不得提出申請。

主辦單位於申請繼續教育積分認定後,臨時更改或延期者,舉行前需通知本學會。

如須由本學會主辦或協辦,則需於二個月前以正式公文提出申請,以便確定節目內容及通知會員。

需附以下文件: 申請函: 註明:(1)主辦單位、負責人;(2)課程名稱;(3)舉辦日期、地點;(4)聯絡人、電話、e-mail。

課程表(word檔)。

講者CV。

請e-mail至學會信箱[email protected]申請。

學會電話:(02)2361-2166 TOP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