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258 相關判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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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契約,係指當事人之一方,行使其本於法律或契約所定之解除權,使契約自始歸於消滅之一方的意思表示而言。

租賃契約一經合法成立,除有終止之原因 ... 列印時間:110/07/0615:3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民法 相關判例 友善列印 相關判例 法規名稱: 民法 EN 第258條 解除權之行使,應向他方當事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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