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主辦機關審核民間自行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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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主辦機關審核民間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以下簡稱促參法 ) 第四十六條規定所提出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之案件,訂定本 注意事項。

二、(政府與民間之角色)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主辦機關審核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案件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91年03月01日 廢止日期: 民國1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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