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看到落落長的隱私權政策點下「OK」時,你知道自己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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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同意」,依《個資法》規定,是指「當事人」經「蒐集者」告知《個資法》法定應告知事項,而「允許」的表示,而且只要當事人未表示拒絕,並已提供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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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1,生活PhotoCredit:Shutterstock/達志影像讀者投書投稿請寄到[email protected]來信請附上投稿人真實名字、email和電話,並直接附上投稿內容(Word、純文字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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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支持文:喵喵科技法律隨筆不論是在瀏覽網頁、使用App或是在註冊成為賣場會員時,使用者常常會看到落落長的隱私權政策、個人資料(下稱個資)告知聲明或是橫幅頁面說明其使用cookies的技術追蹤使用者。
此時,其文字可能會要求使用者點選或勾選「OK」、「已知悉」或「同意」,倘使用者不點擊或勾選選項,則可能無法瀏覽網頁、使用App或註冊為會員,另外一種情形則是告知使用者,倘使用者繼續瀏覽、滑動頁面或提供個資為註冊會員等則視為其已同意前揭條款。
然而前述情形,是否已經取得使用者「合法有效」的同意呢?當你點下「OK」,代表了什麼意思?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6條第1項第6款、第15條、第16條、第19條與第20條等規定,當取得當事人同意時,即可對其一般個人資料為蒐集、處理與利用,而對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等特種個資,則須取得當事人的書面同意,該書面同意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得依《電子簽章法》以電子文件為之。
所謂「同意」,依《個資法》第7條第1項規定,是指當事人經蒐集者告知《個資法》法定應告知事項,而「允許」的表示。
當蒐集者已告知《個資法》第8條所列應告知事項時,當事人如未表示拒絕,並已提供個資時,則推定當事人已表示同意,然而蒐集者對當事人同意的事實,須負責舉證證明。
依此規定,當蒐集者落實《個資法》告知義務後,使用者點選或勾選「OK」或「同意」時,應可認為其已同意個資之蒐集、處理與利用,而點擊或勾選「已知悉」以及繼續提供個資註冊為會員等行為,則可推定使用者已提供同意。
另外,由於一般個資與特種個資關於當事人的要件有所不同,組織在評估是否取得合法同意時,應先識別與盤點其所蒐集的個資是否包含「特種個資」,例如網路賣場倘有販賣保險套或情趣用品等商品,則相關訂單資料可能涉及《個資法》第6條所謂的性生活特種個資之蒐集、處理與利用,而須取得當事人的書面同意,以符合《個資法》之規定。
PhotoCredit:Reuters/達志影像國外的立法,是如何保障使用者個資的?由於個資保護與隱私保護,涉及當事人對於其個資與隱私自主控制的權利,因此國外對於當事人之同意有著進一步的規範與討論,依照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DataProtectionRegulation,GDPR)第4條第11款的規定,所謂當事人同意,係指基於其意思,透過聲明或明確肯定的行動,所為自主(freelygiven)、特定(specific)、知情(informed)與清楚(unambiguous)之表示同意處理其個資。
因此,當個人資料處理具有多重目的,當事人應可如同自助餐般,自由選擇所欲接受的個資處理目的,而無須全部同意。
相關告知事項,也必須以清楚易懂的方式確保使用者知悉,而非使用冗長且充滿不易理解的語言,以及將相關資訊隱藏於條款之間。
另外,美國加州於2020年11月通過《加州隱私權法》(CaliforniaPrivacyRightsActs,CPRA)以增修2018年所制定的《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aliforniaConsumerPrivacyAct2018,CCPA)規定。
CCPA亦明文規範要求取得消費者同意時,應符合自由給予、特定、知情與明確的要件。
CCPA也針對暗黑模式(darkpatterns)——指設計或操縱使用者界面,使其具有侵蝕或損害使用者自主、決策或選擇的實質性影響——特別予以立法規範。
那些複雜設計、先幫你勾好同意的「暗黑模式」儘管歐盟GDPR並未如同加州CCPA特別對暗黑模式明文規範,然而挪威消費者委員會(Forbrukerrådet)與法國國家資訊自由委員會(CommissionNationaledel'InformatiqueetdesLibertés,CNIL)均曾指出使用預設選項、顯眼的特定選項、複雜隱私設定或資訊等暗黑模式,不僅影響當事人的行為與權利,甚至違反GDPR關於同意自主性與資料保護設計與預設(dataprotectionbydesignanddataprotectionbydefault)等相關規範。
PhotoCredit:iStock曾有研究對GooglePlay商店上的240個應用程式進行調查,其中約95%涉及一個或多個暗黑模式的使用,大部分的使用者並未察覺其自主權與選擇權正在受到影響。
回到台灣,我國《個資法》雖未就暗黑設計明文規範,然而依照《個資法》第5條規定,個資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且以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
因此,蒐集者於取得當事人同意時,應以當事人為中心,考量相關流程與介面的設計是否有違反誠實與信用方法,而誘導當事人給予同意之情形,同時應盡量避免預設同意、綑綁同意或將選項設計為「我知悉」等曖昧不清的文字。
在當事人點選或勾選「OK」等選項時,蒐集者除依介面設計、前後文與相關情境等因素,探究當事人真正的意思表示是否為同意,也應保存當事人同意的相關證據與紀錄,如此當雙方有相關爭執時,便可提出以為舉證。
延伸閱讀 台灣手遊與中資威脅:這些嚇死人的「隱私權條款」,政府卻無法可管? AI醫療、科技防疫的人權爭議:「天網」恢恢,個資隱私與數位足跡誰來保障? 未來用電子支付買東西要留下個資隱私?財政部提案修法惹議 紙本登記難管理、不能調閱自己的足跡⋯⋯未落實個資法的實聯制,大可不必責任編輯:丁肇九核稿編輯:翁世航
猜你喜歡Tags:隱私權個資法GDPRCCPA暗黑模式個資外洩T&CMore...Sponsored2022/06/28,科技智慧國家觀測報告智慧島嶼的日常可見數位創新、多元包容、環境永續,並善用科技融入生活、產業乃至國家競爭力之中,成為全球指標性智慧國家─本專欄與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合作,以數位觀察報告培養公民對智慧科技思辨,並強化全民科普知識涵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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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支持大家都知道台灣有座半導體護國神山,也聽過許多媒體對台灣科技實力的盛讚,但台灣的科技實力到底強不強?自己說不如讓國際單位做的調查更客觀顯示。
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每年9月公布的世界數位競爭力(WorldDigitalCompetitivenessRanking)評比,最近一次報告2021年台灣在全球64個主要國家及經濟體當中排名第8,獲得歷年來最佳名次。
而且值得關注的是,支持數位競爭力的核心要素之一,也就是「科技」競爭力。
IMD評比報告揭露台灣拿下全球第2的佳績,從2018年的第11名年排名持續上升,顯見台灣無愧於科技強國之名。
科技小百科: 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是一個長期研究國家與企業競爭力,在國際上具盛名及公信力的評比機構,並自1989年起發布「世界競爭力年報」WorldCompetitivenessYearbook,其評比報告與調查結果更是各國政府擬定相關政策之參考。
IMD每年會定期公布兩份競爭力評比報告,其一是「世界競爭力年報」,每年在6月公布,2022年台灣在63個受評比國家中排名全球第7名。
另一份報告為「世界數位競爭力評比」WorldDigitalCompetitivenessRanking,每年在9月底公布,本篇文章引用的資料為這兩份研究。
也因為科技與國家發展息息相關,有哪些技術是台灣不為人知的優勢?或是未來產業可大力投資布局的領域?我們找出其中四大項與智慧國家最有關的科技,展現台灣具備強勁的科技能量,或許你已經受惠,也或許你能從其中找到發展的機會。
關鍵科技一、融合海陸空領域的多維通訊隨著國家管理範圍逐漸擴大,通訊範圍多元且彼此關聯,相關科技如低軌衛星、5G通訊、海底電纜等,形成環環相扣的多維通訊聯網。
仔細洞察2021年的IMD報告,台灣在「行動寬頻的用戶比例」這項指標,拿下全球第1的傲人成績。
顯見台灣在通訊基礎建設的投資及普及率,是走在全球領先位置。
尤其5G/6G關聯科技更是未來多維通訊的具舉足輕重的地位,原因是5G衍生的價值鏈相當廣泛,舉凡從晶片、模組、終端、邊緣、系統、到應用服務,可形成完整生態圈。
為了強健台灣5G專網的自主技術與供應鏈,從2018年先後成立5G產業發展聯盟、5G垂直應用聯盟、以及5GOpenNetworking平台,逐漸形成5G國家隊。
除了把5G領先國視為戰略目標,當創新技術落地,更能帶來龐大商機。
根據工研院的預估,將5G的小基站、邊緣運算、網路虛擬化等關鍵產品、模組、元件加總起來,2025年的市場規模上看2,510億美元(約新台幣7.5兆元),其他國家還在積極推動5G聯網建設,顯見相關商機仍有相當大發展空間。
關鍵科技二、新型態數位經濟與網路服務邁向Web3.0的交叉點,元宇宙被視為下一代網際網路的新機會,市調機構Gartner預測,2026年全世界將有25%的人口,每天至少有一小時投入元宇宙虛擬世界,進行工作、社交、教育、購物、娛樂等活動,並藉由虛擬貨幣、NFT進行數位資產的交易,虛擬經濟逐漸成形。
所謂元宇宙,需要以5G/6G高速網路為基礎,透過VR頭盔/眼鏡作為進入3D虛擬世界的載體,在元宇宙的各種互動體驗則需仰賴AI運算、雲端/邊緣儲存、區塊鏈等核心技術支援。
人們在元宇宙內可以滿足從現實世界做不到的事情,形成穿梭虛擬、現實之間的生活體驗與商業模式。
近七成投入元宇宙相關應用的企業,認為元宇宙在未來5年一定會蓬勃發展,虛擬音樂會、虛擬時裝秀、媒體及產品聯名展示活動,將是元宇宙優先發生的商業體驗。
那麼台灣要投入元宇宙有何利基?解析元宇宙供應鏈版圖,主要可分為晶片、光電、通訊、AR/VR裝置、內容以及AI技術,台灣科技可從硬體方面,包含晶片、感測IC、光學零組件、伺服器等擅長領域切入。
像是大家熟知的半導體大廠台積電,對於相關晶片的供應就至關重要,另外光電產業也有揚明光、玉晶光、中光電等企業,讓投影技術更精緻,再來連接元宇宙的通訊技術,也有聯亞來支援,而裝置軟硬體、AI技術則是有創意、世芯、智原等企業投入,最後想到AR/VR集大成者,就不能遺漏宏達電在這一塊的耕耘,同樣威盛電、佐臻、未來市(XRSPACE)等品牌也積極佈局,可見台灣已有完整的供應鏈,接下來有志於加入元宇宙的廠家,不妨從自身的專長去思考,相信不論是哪個領域的企業,都能有更多的創新、應用內容投入,完善整個元宇宙生態。
關鍵科技三、疫後時代興起的智慧型代理人近年因疫情持續延燒,越來越多領域開始導入「智慧型代理人」,像是零售業者引進半自動化機器,協助人力處理訂單、點餐;又或是醫院使用機器人,藉由AI辨識功能分擔部分醫護工作。
所謂智慧型代理人,以它所知的知識範圍內,自主完成人類所給予的指令任務。
智慧型代理人發展至今,能協助人類的廣度、深度越來越多,主要是受惠機器學習的技術更為先進,加上其他的自動規劃、互相協調等演算法的成熟,讓智慧型代理人成為下一波產業發展重點。
世界先進國家紛紛把AI納為國家產業重要發展策略,台灣從2018年就推出「台灣AI行動計畫」,全面啟動產業AI化。
發展至今,AI應用已從測試階段逐步應用於各式產業,資策會統計發現,掌握AI技術的新創企業在台灣有300家,逐漸摸索出不同的商業策略與獲利模式。
尤其資通訊、醫療照護是台灣兩大擁有頂尖人才的雙軸產業,在疫情之下,就可以看到醫療+科技所衍生的智慧型代理人應用。
像是過去為了解決醫療量能不足,開發「5G智慧防疫機器人」,用來隔離病房消毒、運送餐盒及藥品物資,比傳統人力消毒方式有效節省50%時間,還能降低醫護人員感染風險,讓醫事工作更有效率。
關鍵科技四、資訊安全網保護每個人數位資產我國面臨網路犯罪、駭客入侵政府、機關,甚至竊取個人資料事件持續增加,如何保護國民安心使用數位科技、保障財產安全將是未來重要方向。
隨著AI普及所衍生的龐大資料量之隱私及資安問題,成為棘手的挑戰。
從國際AI資安發展現況來看,歐盟在2021年提出人工智慧規則草案(ArtificialIntelligenceAct),鼓勵值得信賴且道德的AI進行研發與應用。
微軟更在今(2022)年禁止提供AI推測情緒技術,並制定「負責任AI標準第二版」、Google則停止AI機器人具有自我意識、能與人類溝通等爭議事件,這些做法也都反映美歐在立法之際,業者也在努力自行節制敏感AI技術。
AI資安,是挑戰也是機會。
未來,台灣政府與企業也須密切關注美歐相關草案的立法動態,找出AI規範的共同點,以此界定使用AI產品與服務之要求;因此,AI資安不僅需透過科技來防禦,更需要治理與法規,降低AI所帶來的衝擊。
另外,針對5G資安議題,台灣有展開大型科技防禦策略,包含5G資安防護系統、跨機關資安聯防。
5G資安防護系統致力確保業者使用的5G系統具備安全、可靠、信賴,與國內5G專網業者進行服務驗證,以強化國產5G系統的整體資安防護能力。
跨機關資安聯防的目標放在建立政府與民間的資安聯防體系,藉由橫向整合跨部會,全面提供威脅情資,減少機關隱匿資安事件,降低事件誤報與漏報。
持續提升台灣的科技能量打造全方位的智慧國家圖片資料來源:IMD2022世界競爭力年報台灣的科技能量持續提升,從2022年的IMD世界競爭力年報可發現,而且該報告還指出我國擁有高素質勞動力、經濟活力、企業治理能耐、高教育水準等優勢。
上述四項與智慧國家高度關聯的新興科技,涵蓋「數位基盤、數位創新、數位包容」等元素,如何借助科技打造創新、包容的社會,在台灣強勁的科技應用產業鏈上,補強創新的能量,並延續發展優勢項目,將是台灣要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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