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僑生如何申請工作證及有何規定? -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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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僑生如何申請工作證及有何規定? · 一. 相關法令:就業服務法(第50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0條至第35條) · 二. · 三.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首頁>僑生服務>僑生常見問答集Q&A>工作證 在學僑生如何申請工作證及有何規定? nodename:工作證 上架日:2019/10/26 發佈時間:2019/10/26 點閱數:81462019/11/22 一. 相關法令:就業服務法(第50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0條至第35條) 二. 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工作證之申請須7-10個工作天,另許可期間原則上最長6個月,於上學期申請者,許可至翌年3月31日,下學期申請者,許可至同年9月30日,惟應屆(含延畢)畢業生例外,許可至6月30日 三. 應備文件:申請書、學生證影本、有效期間居留證影本及護照影本、審查費收據正本(每案新臺幣100元整,可利用郵政劃撥<劃撥戶名:勞動力發展署聘僱許可收費專戶,劃撥帳號:19058848>或至勞動力發展署收費櫃臺現場繳交。

),由僑生檢具應備文件,向勞動力發展署提出申請。

業務窗口:(02)23801708   相關附檔: 回上一頁 ↑top :::熱門影片 僑生常見問答集Q&A 身份認定 回臺入學 海青班 醫療保險 緊急通報 校外實習 校外工讀 工作證 獎助學金 居留 機車駕照 活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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