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以儒律師事務所- 兄弟姊妹的子女也要拋棄繼承嗎?... | Facebook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因此也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時,才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等)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第三順序繼承人的子女並無代位繼承的情形。

也就是說, ... FacebookYoumustloginfirst.PhonenumberoremailaddressPasswordorForgottenpassword?English(UK)+Meta©2022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