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238號解釋 - 司法院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七十九條第十款所稱「依本法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指該證據在客觀上為法院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之基礎者而言。

此種證據,未予調查,同 ... 跳到主要內容 Togglenavigation 網站LOGO ::: 前往首頁 搜尋 前往英文版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