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實申報進口價應加費用你應瞭 - 財政部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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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實申報進口價應加費用你應瞭. 高雄關表示,國際商會(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 已發布修訂2020年版國貿條規(Incoterms 2020)並 ... X 訊息 關閉 x 首頁 > 訊息公告 > 新聞稿 >詳實申報進口價應加費用你應瞭 ::: 訊息公告 網站公告 新聞稿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訊息 就業資訊 影音專區 統一發票中獎號碼 活動公告 統計指標 國債最新訊息 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國庫年度預算執行訊息 核心業務 ::: X 轉寄好友 「*」為必填欄位 *寄件者(必填) *收件者(必填) *郵件內容(必填) *驗證碼(必填) 重新產生驗證碼 點擊驗證碼圖片可寄發驗證碼至信箱(另開新視窗) 詳實申報進口價應加費用你應瞭     高雄關表示,國際商會(TheInternationalChamberofCommerce,ICC)已發布修訂2020年版國貿條規(Incoterms2020)並正式適用,請相關從業人員應密切留意。

為配合我國報關實務運作,目前通關可採用之交易條件計有FOB、FAS、CFR、C&I、CIF及EXW6種單價條件,如發票所載非為上述單價條件之一者,應換成其中一種單價條件申報,並加計相關費用,俾利海關核估正確之完稅價格。

  該關說明,進口貨物完稅價格之計算根據主要規定於關稅法第29條至第35條,其中又以關稅法第29條的應加費用最易產生核估爭議。

實務上常有進口人因不諳規定,而漏將內陸運費、包裝費、設計費或權利金等相關費用計入交易價格,致短報稅款。

依據關稅法第29條第3項規定,進口貨物之實付或應付價格,如未計入下列費用者,應將其計入完稅價格:  一、由買方負擔之佣金、手續費、容器及包裝費用。

  二、由買方無償或減價提供賣方用於生產或銷售該貨之下列物品及勞務,經合理攤計之金額或減價金額:  (一)組成該進口貨物之原材料、零組件及其類似品。

  (二)生產該進口貨物所需之工具、鑄模、模型及其類似品。

  (三)生產該進口貨物所消耗之材料。

  (四)生產該進口貨物在國外之工程、開發、工藝、設計及其類似勞務。

  三、依交易條件由買方支付之權利金及報酬。

  四、買方使用或處分進口貨物,實付或應付賣方之金額。

  五、運至輸入口岸之運費、裝卸費及搬運費。

  六、保險費。

    該關進一步說明,目前通關實務上以擇定FOB或CIF申報為大宗,惟業者實際訂定的契約仍可能為其他交易條件,如需轉換交易條件,可能衍生相關應加費用混淆的問題。

為杜徵納爭議,海關呼籲,報關時務必充分揭露相關資訊,詳實申報影響貨價事項並主動檢附貨價申報書。

業者如對進口貨物價格申報有任何疑義,可於通關前洽詢進口地海關,以加速貨物通關並維護自身權益。

  業務承辦單位:嘉南分關新聞稿聯絡人:潘迎潔電話:07-3612801#106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2-04-18 更新日期:2022-04-18 點閱次數:1534 (New)財政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訊息公告 網站公告 新聞稿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訊息 就業資訊 影音專區 統一發票中獎號碼 活動公告 統計指標 國債最新訊息 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國庫年度預算執行訊息 核心業務 服務園地 國庫服務資訊 賦稅服務資訊 關務服務資訊 國有財產服務資訊 促參服務資訊 國際財政服務資訊 訴願及促參申訴服務 檔案應用 出版刊物 民眾常見問答 財政雙語詞彙 與民交流區 財政法規 各稅法令函釋 財政主管法規系統 法規預告 國庫法規 賦稅法規 關務法規 國有財產法規 促參法規 訴願法規 訴願及促參申訴知識分享 財政及貿易統計 公告訊息 統計發布預告 統計資料庫 稅務行業標準分類 財政及賦稅統計 進出口統計 性別統計 其他業務統計 分析與研究 視覺化專區 統計出版品 相關統計網站 主題專區 財政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房地合一稅2.0專區 重大欠稅公告專區 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專區 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 反避稅專區 兒童權利公約宣導專區 內部控制專區 廉政專區 遊說法資訊專區 政治獻金法第七條查詢網 性別主流化專區 消費保護 節能減碳專區 採購資訊 財政績優獎勵專區 兩公約宣導專區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檢查碼邏輯修正說明 稅捐稽徵法修正專區 財政部及所屬機關 聯絡資訊一覽 機關首長簡介 沿革組織職掌 部內各單位、部屬機關(構) 財政史料 政策與計畫 本部111年重要施政 重要施政要聞 本部已採行之重大措施 健全房市相關措施 重要措施 研究發展 施政計畫 施政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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