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法§25-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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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醫師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衛生福利部> 醫事目. 第25 條. 醫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 一、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延伸文章資訊
- 1醫師法§28 相關判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 2醫師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醫師懲戒之方式如下: 一、警告。 二、命接受額外之一定時數繼續教育或臨床進修。 三、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一個 ...
- 3醫師法§27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醫師執業,應接受繼續教育,並每六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辦理執業執照更新。但有特殊理由,未能於執業執照有效期限屆至前申請更新,經檢具書面理由及 ...
- 4醫師法
醫師懲戒之方式如下: 一、警告。 二、命接受額外之一定時數繼續教育或臨床進修。 三、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一個 ...
- 5醫師法§28-4-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