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介紹 - 臺中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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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設置要點. 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緊密聯結本市毒品危害防制平台,整合反毒資源,建立完善合作機制,有效防制毒品危害,特設臺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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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設置要點
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緊密聯結本市毒品危害防制平台,整合反毒資源,建立完善合作機制,有效防制毒品危害,特設臺中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並訂定本要點。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由市長兼任;副主任ㄧ人,由市長指定副市長或秘書長兼任;執行秘書一人,由本府衛生局長兼任,綜理中心業務。
本中心設預防宣導組、保護扶助組、轉介服務組、綜合規劃組及危害防制組,各組任務如下:
本中心設諮詢委員會,置委員十人至二十人,由本中心主任擔任主任委員,副主任擔任副主任委員,其餘委員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與觀護人、臺中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執行秘書兼任外,並聘請醫療、心理、社工、法律或社會公正人士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擔任之。
前項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派)兼之;委員因職務關係派兼者,依職務異動調整,其繼任人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其餘委員任期內出缺時,由本府補聘,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
諮詢委員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主任委員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由副主任委員為會議主席,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因故均不能主持會議時,由委員互推一人擔任主席。
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如因故未能出席時,得指派代表出席,並參與會議發言及表決。
本中心召開諮詢委員會議時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可否同數時,由主席裁定。
本中心所需經費由本府各相關單位分別依編組任務執掌編列預算或上級機關補助款支應。
本中心兼職人員均為無給職。
法源依據
臺中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100年2月09日府授衛心字第1000022907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104年7月30日府授人企字第1040170257號函修正
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緊密聯結本市毒品危害防制平台,整合反毒資源,建立完善合作機制,有效防制毒品危害,特設臺中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並訂定本要點。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由市長兼任;副主任ㄧ人,由市長指定副市長或秘書長兼任;執行秘書一人,由本府衛生局長兼任,綜理中心業務。
本中心設預防宣導組、保護扶助組、轉介服務組、綜合規劃組及危害防制組,各組任務如下:
預防宣導組(本府教育局主責):
辦理毒品危害預防宣導。
辦理毒品危害防制教育及推廣家庭重建觀念。
提供學生毒品危害防制諮詢服務。
保護扶助組(本府社會局主責):
提供社會扶助及福利諮詢。
弱勢家庭個案輔導。
辦理毒品成癮者家庭支持服務計畫。
轉介服務組(本府衛生局主責):
辦理轉介個案至衛生署指定醫療機構戒治,提供心理諮詢、愛滋病篩檢及治療,或轉介至民間公益、宗教戒毒團體戒癮。
提供戒毒諮詢及心理諮詢。
綜合規劃組(本府衛生局主責):
擬訂毒品防制年度實施工作計畫及成效檢討、召開毒品防制工作會議、辦理毒品防制工作之研習與座談。
協調聯繫各相關機關推動毒品防制工作。
危害防制組(本府警察局主責):
毒品查緝暨毒品犯罪統計。
出矯治機構應受尿液採驗人之採驗工作。
失聯輔導個案協尋。
前項各組置組長一人,由本府教育局局長、社會局局長、衛生局局長及警察局局長兼任,每組另置組員三人至五人,分別由教育局、社會局、衛生局、警察局、勞工局等派員兼任,負責幕僚作業及本中心各項業務運作與聯繫。
本中心設諮詢委員會,置委員十人至二十人,由本中心主任擔任主任委員,副主任擔任副主任委員,其餘委員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與觀護人、臺中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執行秘書兼任外,並聘請醫療、心理、社工、法律或社會公正人士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擔任之。
前項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派)兼之;委員因職務關係派兼者,依職務異動調整,其繼任人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其餘委員任期內出缺時,由本府補聘,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
諮詢委員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主任委員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由副主任委員為會議主席,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因故均不能主持會議時,由委員互推一人擔任主席。
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如因故未能出席時,得指派代表出席,並參與會議發言及表決。
本中心召開諮詢委員會議時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可否同數時,由主席裁定。
本中心所需經費由本府各相關單位分別依編組任務執掌編列預算或上級機關補助款支應。
本中心兼職人員均為無給職。
中心架構
業務執掌
.綜合規劃組
主責:本府衛生局
彙整資料擬定毒防中心年度計畫
各局處、民間單位網絡連結
三、四級毒品危害講習追輔
追蹤輔導、戒毒成效評估
管理出監人口與失聯協尋
研發、推動創意多元行銷
.預防宣導組
主責:本府教育局
[學校]
各級學校宣導
教材與教具製備
資料收集與分析
高風險學生及家庭犯罪預防
[社區]
一般民眾宣導
[職場]
八大行業、網咖、電子遊戲業、大樓高危險情境宣導、配合工公會宣導、行政機關宣導
.保護扶助組
主責:本府社會局
家庭重建
社會復歸方案
開發民間資源
電話專線諮詢
協助社會救助
就業服務
危機處理
法律諮詢
.轉介服務組
主責:本府衛生局
追蹤輔導
藥癮戒治及替代治療執行機構醫院督導訪查
藥癮戒治及替代治療機構申請審查
轉介藥癮者醫療、民間或宗教戒癮機構
辦理非藥癮愛滋者替代治療方案補助
醫事人員藥癮戒治教育訓練
藥癮弱勢族群戒治就醫補助
毒品共病個案管理
提供戒毒諮詢
心理支持與治療
愛滋篩檢與治療
建立藥癮者名冊、資料收集與分析
彙整本市各級毒品醫療服務效能
辦理替代治療(含衛星給藥點)服務業務
辦理美沙冬異地給藥服務
辦理青少年藥癮戒治服務
辦理藥癮疾病衛教宣導
連結地檢署共同辦理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業務
協助中央辦理非鴉片類服務計畫
推動丁基原啡因診所成為替代治療執行機構
.危害防制組
主責:本府警察局
毒品查緝暨毒品犯罪統計事項
出矯正機構應受尿液採驗人採驗工作
失聯輔導個案協尋
交通位置
地址:42053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電話TEL:(04)25265394
交通指引:
開車
國道一號
中山高豐原交流道下後往豐原市區方向沿中正路而行,與圓環南路交叉路口右轉,遇中興路交叉路口左轉,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將在您左側。
國道三號
建議先接國道一號至豐原交流道下後,往豐原市區方向沿中正路而行,與圓環南路交叉路口右轉,遇中興路交叉路口左轉,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將在您左側。
國道四號
下交流道後往豐原市區方向沿三豐路而行,與圓環北路交叉路口右轉,接圓環西路,沿圓環南路,遇中興路交叉路口左轉,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將在您左側。
鐵路
豐原火車站
行經中正路與中山路交叉路口左轉,遇中興路交叉路口右轉,步行約十五分鐘,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將在您右側。
高鐵
搭乘高鐵至臺中市烏日區站後轉搭臺鐵火車至豐原火車站下車,行經中正路與中山路交叉路口左轉,遇中興路交叉路口右轉,步行約十五分鐘,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將在您右側。
公車
中台灣客運
152路豐原新幹線(臺中市議會-陽明大樓)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站下車
豐原客運(乘車資訊:http://www.fybus.com.tw/bus8.htm)
搭乘55號公車,台中(地方法院)-豐原路線,在豐原高商站或電信局站下車。
搭乘臺中市市區公車,刷四卡包括【臺灣通(原臺中e卡通)】、【悠遊卡】、【ETC卡】、【一卡通】10公里免費,且全票票價上限60元、半票票價上限30元。
停車資訊:
汽車
本局中興路對面有公立及私立收費停車場,停車格總計183個,臨停每小時20元,月租1200元。
本局附近國立豐原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右側瑞安街得路邊停車(到本局步行須約十分鐘)。
機車
自行車或機車可免費停於本局右側停車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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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
中心架構
業務職掌
交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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