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工作沒給加班費逼走護理師新竹國泰醫院賠錢| 財經焦點| 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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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護理師指控新竹國泰醫院因護理人力不足,擅自要護理師上12小時班,不給加班費,她受不了工時太長離職,提告要求醫院給付加班費、資遣費共15萬餘元,台北地院簡易庭原判她敗訴,她不服上訴,合議庭逆轉改判她勝訴,醫院給付15萬7561元確定。

陳女主張,2013年3月5日在新竹國泰醫院擔任婦產科產房護理師,院方沒有經過同意,擅自從2015年1月1日起,把三班制8小時班,改成8小時班、12小時班併行,沒有依勞基法給付加班費。

她指出,醫院護理人員不足,才會新增12小時班,造成護理人員長期超時工作,又取消值班津貼,變相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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