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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助理教授以上證書影本:教育部發給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證書影本。

顯示附件圖表. 附件一職類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製訂人員報名表(機關推薦).DOC · 附件二服務證明書. 最新動態 法規查詢 行政規則 解釋令函公告 英文法規查詢 法規草案 條文內容 友善列印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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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製訂人員資格審查作業要點 (民國102年01月07日訂定) 3 三、符合本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資格者,應檢附文件及相關規定 如下: (一)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一):網路報名規範製訂人員後,列印之表格 。

(二)服務證明書(格式如附件二): 1.服務證明書加蓋機關(構)之關防、圖記或印信。

2.五年以上與報名規範製訂職類相關授課證明。

3.兼任教師(講師)之服務年資折半計算。

助教服務年資不予採計 。

(三)服務年資及現職一覽表(格式如附件三)。

(四)助理教授以上證書影本:教育部發給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證書影本。

顯示附件圖表附件一職類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製訂人員報名表(機關推薦).DOC附件二服務證明書.DOC附件三服務年資及現職一覽表.DOC 全選 行政函釋(0) 相關法條(1) 歷史法條(0) 期  間 自民國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檢索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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