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騎樓部份 - 不動產資訊
文章推薦指數: 80 %
騎樓與庇廊均指建築物地面層外牆面至道路境界線間之空間,在上方有樓層覆蓋者稱為騎樓,而祇遮蔽物覆蓋者稱為庇廊,但由於兩者所指空間及功能並無 ...
關閉廣告
不動產資訊
跳到主文
最新文章請改至左下方FB粉絲頁觀看~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May12Tue201520:07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騎樓部份
騎樓與庇廊均指建築物地面層外牆面至道路境界線間之空間,在上方有樓層覆蓋者稱為騎樓,而祇遮蔽物覆蓋者稱為庇廊,但由於兩者所指空間及功能並無差異,故習慣上稱騎樓。
騎樓為台灣地區都市建築之特色。
日據時期,台灣總督於民國25年(1936年)公布之台灣都市計畫令第三十三條規定,都市計畫區域內凡沿行政官廳所指定之道路,建築建築物者,應依照規定設置亭仔腳或類似之設備。
此亭仔腳係台語我國則通稱騎樓。
民國36年首次公布,54年修正公布之台灣省建築管理規則,即有商業區面臨7公尺寬以上計劃道路之建築基地,應一律設置騎樓或庇廊,否則應讓出其寬度退後建築。
同時亦規定騎樓或庇廊所佔之面積,計算空地比率時,得不計入基地面積及建築面積之內,由於此一規定具有鼓勵興建騎樓之作用,因此都市之建築不設騎樓者極少。
並形成台灣都市建築之特色。
設置騎之功用有二:一是在私人土地上留行人通道,可減省道路上再設人行道之必要,而節省政府之道路建築費用;二是騎樓上有遮蓋,可免行人受日晒雨淋之苦,而若以現況而言,它是提供機車停放之良好場所。
但設置騎樓及鼓勵設置騎樓有一大缺點,亦即造成都市建築型態之刻板劃一。
有鑑於此,民國71年修正之建築技術規則第二十八條,乃補充規定”退縮騎樓地未建築部份計入法定空地”。
以平衡興建騎樓與退縮騎樓地建築之權益差別,使建築配置富有變化。
騎樓之大小依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其寬度至少3.5公尺,扣除騎樓柱後之淨寬至少2.5公尺,淨高不得小於3公尺。
詳細規定,參見台灣地區省(市)各縣市騎樓設置標準。
騎樓有兩種,一種是法定騎樓,一種是私設騎樓。
還有一種看起來像是騎樓,但是實際上它的名稱叫做「門廊」,這也是要注意的。
除了法定騎樓是依法留設,其必須供公眾(意即不特定人)通行使用,若設置固定式障礙物或是一般障礙物,得由路權機關,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逕行告發或移除。
雖所有權人擁有其所有權,但對建築管理上,當初也提供了容積的獎勵,給予留設退縮的騎樓地,所以「法定騎樓」是不能占用及設置障礙。
至於私設騎樓與門廊,也都是私有產權,但是它並不是「依法」留設的騎樓,而是當初起造人自行留設的,在公法上僅能「勸導」留供公眾通行使用,尚無強制處分的餘地。
所以在某些舊市區,還可以看到常常走到一半,騎樓變成店面了,因為那並不是依法留設的法定騎樓。
至於要怎麼查詢是不是法定騎樓或是其他的用途,手續有點麻煩。
1.去建管單位找原使用執照核准一樓平面圖。
2.去地政單位找測量成果圖(建物改良物平面圖)。
最快的方法是發電子信件問建管單位,那個地方是否為法定騎樓。
但是,最後是法定騎樓的話,大家都別想使用(占用),不如透過成立管委會,來協商騎樓地的使用。
文章來源
了解更多-特殊標的物之買賣
FB:學習投資創業平台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TO
不動產資訊
TO發表在痞客邦留言(0)人氣()
E-mail轉寄
全站分類:財經企管個人分類:不動產知識此分類上一篇:如何設立凶宅條款
此分類下一篇:騎樓產權屬私人,使用權屬公有
上一篇:如何設立凶宅條款
下一篇:騎樓產權屬私人,使用權屬公有
歷史上的今天
2015:騎樓產權屬私人,使用權屬公有
2015:如何設立凶宅條款
2015:避奢侈稅!銷售取自配偶贈與不動產,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2015:房地合一稅率最高40%
▲top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文章搜尋
最新文章
熱門文章
文章分類
房地產(24)
不動產資料(4)美國不動產(1)農地農舍(19)預售屋(3)車位(3)法拍(12)資料查詢(2)選房(87)都更(14)資源下載(0)土地(3)裝修(8)行情資訊(38)不動產新聞(591)不動產知識(190)交易買賣(24)房屋(2)貸款(17)產權過戶(2)租賃(35)稅賦(111)違建(4)兇宅(1)糾紛(13)
活動講座(5)
不動產(23)土地投資(18)理財(6)行銷業務(0)其他(0)
財經(7)
財經新聞(55)投資心裡(1)財經知識(10)大陸股市(4)股市知識(4)稅賦(0)數據指標(1)
不動產知識(1)
使用分區(2)
未分類文章(131)
訂閱
相簿幻燈片
推薦區
我的連結
股市
銀行利率查詢利率比較表五大銀行最新公佈利率貨幣供給額台灣貨幣總量歷史匯率走勢查詢經濟成長率採購經理人指數MSCI原物料指數行政院消費者物價指數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消費者物價指數查咰台灣失業率台灣失業率統計美國失業率統計波動率指數(恐慌指數)
不動產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專屬網站
新聞
工商e報中時電子報
最新留言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誰來我家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2PIXNET
關閉視窗
延伸文章資訊
- 1騎樓使用問題,你好: 我本身是此公寓大樓的住戶之一
1.假設騎樓所有權為該住戶所有,只要不妨害公共通行,是可禁止外人於其私有地上停放車輛。至於使用騎樓地經營商業行為,在不違反公共利益、影響大眾通行權下,屬對私有土地 ...
- 2【法律問蘋果】一樓住戶佔用騎樓不一定違法
關於騎樓的所有權,原則上屬於建物所有人,在建物登記上屬於建物的附屬部分,屬於私人產權;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將騎樓定性為「供公眾、 ...
- 3騎樓到底能不能停車?】110/3/9 - 公寓大廈篇
釋字第564號解釋:「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憲法第十五條設有明文。 ... 騎樓通道建造係為供公眾通行之用者,所有人雖不因此完全喪失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之權能,但其利用 ...
- 4騎樓的使用權屬於公寓大廈一樓住戶嗎? - 台灣大紀元
此外,若占用騎樓阻礙通行,造成路人重傷或死亡,更是犯罪行為而有刑事責任。 此外,「騎樓」亦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之「道路」,若騎樓遭霸占設 ...
- 51樓住戶有騎樓使用權可擺桌營業? - 1122-news 物業新聞
律師陳玫儒、毛鈺棻答: 一般騎樓所在土地是私人土地,所有權原則上是屬於建物所有人的,公寓大廈的一樓騎樓,在建物登記上 ...